设置四类指标 推动“四个有人管”

2023年01月18日 版次:06        作者:周海容 畅浩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将“战略—目标—执行—考评—奖惩—改进”的绩效管理闭环机制,全面融入税收风险管理“风险识别、风险推送、风险应对、分析改进”的关键环节,努力促进“风险该发现没发现有人管、发现后没及时推送有人管、推送后没及时处置有人管、处置后没及时改进有人管”的“四个有人管”风险管理机制落地见效。

明确“路径”,以绩效管理助推“四个有人管”

以绩效管理为“助推器”,确保“四个有人管”高效运转。天津市税务局合理设置绩效指标,将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任务具象化为多个指标考点和考核标准,推动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有序运转、有效落实。

以绩效管理为“评价器”,检验“四个有人管”落地见效。天津市税务局依托“一户式”2.0系统,对相关绩效指标按月度、季度、年度开展量化机考,通过基准加减分法、量化计分法等考核方式,评价检验各层级各部门的“四个有人管”工作成效,发挥绩效管理的正向激励、反向约束作用。

以绩效管理为“动力阀”,促进“四个有人管”完善提升。天津市税务局深化绩效考评结果运用,找出“四个有人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考核问责,督促风险管理部门精准找风险、扎口推任务,问题部门有效处置化解风险,主责部门改进提升控制风险,持续推动“四个有人管”向纵深发展。

找准“穴位”,将绩效管理融入风险防控岗责体系

优化与风险防控相适应的岗责体系。税收风险管理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工作,涉及税种管理、征管科技、纳税服务、税务稽查、反避税、督察内审、纪检监察等多个部门。天津市税务局完善风险扎口统筹管理,明确不同部门岗责分工,避免因业务边界和工作职责不清晰导致职责空白、重复或交叉的情况,铲除滋生“没人管”的土壤,促进形成相互协调、无缝衔接、紧密配合的风险快速反应机制。

将绩效落实责任融入岗位职责。天津市税务局把风险防控目标转化为组织绩效任务,通过下发绩效考核指标,将风险管理目标任务依照岗位职责,逐级分解到相关部门岗位,形成有岗位职责、有目标任务、有监督考核的动态有序、运行有效的权责体系。

打通“经络”,将绩效管理渗入风险防控业务流程

天津市税务局坚持“一体式”风险防控体系设计思路,将绩效管理指标设置全面融入风险管理业务流程。

完善“风险该发现没发现有人管”指标,使风险识别更准。设置激励性指标,对运用大数据自主识别风险任务、构建分析模型且经实践检验有效的部门,予以绩效加分奖励。设置风险扫描频度、中高风险占比等指标,加强对风险指标库运行情况的考核,促使风险管理部门加强风险指标库运用,抓牢风险管理第一环节。

完善“发现后没及时推送有人管”指标,使风险推送更快。在已有“风险推送及时率”等指标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等级的风险任务,优化各环节推送及处置的完成时限、办结要求等标准。依托内嵌式考评,实现对没及时推送风险任务的提示和自动考核。

完善“推送后没及时处置有人管”指标,使风险应对更实。在已有“风险处置及时率”指标的基础上,进一步设置“风险处置质效”考评指标,对抽查复核发现的问题进行量化考核,倒逼部门加大对风险处置的投入。同时,针对无风险事项开展不定期评估抽查,以事后核查情况为依据,对给国家税收造成损失的部门给予相应的绩效评价,并将其移交至相关部门追责问责。

完善“处置后没及时改进有人管”指标,使评价改进更优。在反馈改进环节,设置激励性指标,对总结经验和规律,并有效利用的部门,予以绩效加分奖励。同时,对未及时响应意见建议,导致风险持续发生,造成严重恶劣影响的部门,予以绩效扣分。

明确“支点”,将绩效管理嵌入征管信息系统

推动绩效管理嵌入税收征管和内控系统。探索以发票电子化建设为突破口,将绩效指标嵌入征管和内控系统,开展内嵌式考评,实现考评口径提前设置、考评过程公开留痕、考评数据机生机汇、考评结果自动化归集。既减轻了被考评主体上报数据等负担,又使考评结果可追溯、可量化、可比较,更客观、更精准。

推动绩效机考指标优化完善。加强对量化机考指标的总结提炼,同时建立“四个有人管”数字人事个人绩效指标库,推动组织绩效与个人绩效融合衔接,鼓励干部担当作为、履职尽责,实现风险防控责任和考核全覆盖。

推动考评差异化有效实施。坚持“无差异不管理”,突出考评的刚性,促进风险管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比学赶超、争先进位,确保风险管理各环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