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对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均作出重要论述。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党委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全面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为动力,着力抓实党委全面监督、纪检机构专责监督以及政治巡察监督“三个重点”,带动落实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为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
推动党委全面监督。要充分发挥党委在统筹推进各类监督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中的作用,推动落实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力量整合上,强化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组织实施,汇聚纪检机构专责监督、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和群众民主监督等监督力量,促进各类监督主体明责、履责、尽责。程序契合上,坚持“全周期管理”,聚焦“教育引导、责任落实、震慑警示、体制机制、智税风控”五个链条,一体推进“三不腐”。工作融合上,配套综合统筹、任务统筹、过程统筹、结果统筹四项机制,重点抓好巡视巡察与纪检机构专责监督、部门职能监督的贯通融合。
推动纪检机构专责监督。要着力推动纪检机构协助党委完善监督体系、抓实专责监督。围绕全面深化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明确重点任务,细化落实“两个责任”清单、区县局党委纪检组及其主要负责同志履职考核办法等长效机制。围绕搭建监督平台,坚持“把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监督任务”,通过督导落实“第一议题”以及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等制度,推动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落地见效。围绕织密监督网络,提高专题会商质效,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以严格的监督执纪增强制度刚性。
推动政治巡察监督。要发挥巡视巡察综合监督平台作用,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坚持政治巡察定位,谋细抓实政治巡察,及时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坚持紧盯“关键少数”,针对性开展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和巡察“回头看”,推动“有形有效”全覆盖。坚持抓好整改落实,发现并推动解决突出问题,强化党委巡视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压实纪检机构和组织人事部门整改日常监督责任,深化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推动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