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案件审理科科长 李建河:本文的案例,体现出及时变更税务登记信息的重要性。纳税人在面对税务检查和税收争议时,“走逃失联”不是应对之策,积极应对才是破解之道。纳税人应充分行使陈述申辩权,积极主动配合调查,充分运用复议诉讼等争议解决机制,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也应在税收违法行为发生后及时纠偏,以避免联合惩戒等不利影响。
◎中汇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 孙洋:重视小细节,征纳更和谐。实务中,文书送达只是税务工作的一个小细节,却可能引发税企争议,不容忽视。从税务机关的角度来看,如果可以进一步厘清、优化与文书送达相关的痛点和难点,有针对性地作出相关调整,既能保障纳税人权益,又能规避执法风险。
◎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薛载华:在日常税务管理中,纳税人应当做好税务登记管理与交接工作,如实填写并及时变更相关信息。当遇到涉税争议时,确因合理理由导致文书无法送达的,可以与税务机关开展良性沟通,做好权益维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