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经验 结合实际 更进一步

2023年02月21日 版次:05        作者:蔡昌

■专家视点

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是我国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支持香港和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重大战略部署。自《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颁布以来,大湾区蓬勃发展,历经几年疫情障碍仍势头不减,呈现强大的生机与活力。粤港澳大湾区独有的区位优势、创新主导、政策体系、执行机制等起到了重要作用。

湾区经济是区域经济的高级发展形态,具有滨海而兴、创新引领、高度开放、聚集发展、宜居宜业等特征。粤港澳大湾区地处我国沿海开放前沿,港湾遍布、水路相通,拥有香港国际航运中心和吞吐量位居世界前列的广州、深圳等港口,香港、澳门服务业高度发达,香港还拥有高度国际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以及遍布全球的商业网络,珠三角区域汇聚大量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如以华为、腾讯等为龙头的数字技术创新带动区域不断衍生出聚集资源的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加上政策支持,粤港澳三地融合发展迸发出强劲动力。几年来,税务部门肩负使命,扎实落实配套税收支持政策,积极探索推动大湾区税收制度规则衔接,以多种方式提供涉税法律服务。例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赋予合作区多项财税优惠政策,缩小琴澳两地税负差异,大大促进了澳门经济多元发展。南沙、横琴港澳居民税收政策吸引港澳居民纷纷到广东、深圳投资创业。珠海、中山、横琴三地税务部门签署《跨区域国际税收协同服务工作备忘录》,深度探索互信、互认、互联机制,统一执法,为跨境、跨区机构和人员提供统一涉税服务。这些举措,无疑对营造法治化税收营商环境起到了重要作用。

粤港澳大湾区面对“一国两制三个关税区”法律制度,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笔者建议有关部门总结经验,结合实际,未来在优化税制、促进税收规则对接、提供法律协调和救济服务、税法辅导等方面更进一步。

(作者系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