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是中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同时具有“一国两制、三个关税区、三种法律体系”的特殊制度环境,税收法治体系具有差异性、复杂性。加强大湾区税收法治建设,有助于促进粤港澳三地协同发展,推动港澳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广东税务部门从落实国家区域税收政策、推进内地与港澳税收规则衔接、加强税收法律服务和提升税收环境确定性等方面,持续营造法治化税收营商环境,是税收法治服务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的有益实践。
法治化税收营商环境,能够有效将粤港澳三地“制度之异”转化为“制度之利”。推动内地与港澳税收规则衔接,有利于破除港澳企业和居民到内地发展的障碍。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税收支持政策,促进粤港澳产业协同发展和港澳居民融入内地发展。广东税务部门围绕落实南沙、横琴港澳居民税收政策支持,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与港澳税负计算等规则衔接,既为港澳产业到内地拓展多元发展空间提供税务支持,又为大湾区重大平台发展集聚人才和创新资源提供税惠助力。
法治化税收营商环境,能够有效完善区域税收治理、促进大湾区融合发展。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涉税争议、规范税收秩序等,是粤港澳大湾区税收法治化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广东税务部门推出税收确定性机制、打造税务助力涉外法律服务平台、探索涉税争议多元化解决机制等创新举措,有效增强税收营商环境的确定性和稳定性,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积极“走出去”“引进来”,进而促进粤港澳三地要素资源自由流通,是税收法治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成功实践。笔者建议,进一步在前海、横琴、南沙开展税收法治和规则衔接创新试点工作,守正创新,在税收法治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变“制度之异”为“制度之利”的可行路径,同时在粤港澳大湾区深化拓展税收共治格局,积极开展粤港澳大湾区税务部门的跨区域合作和涉税业务跨部门协同,实现税收执法标准对接、涉税事项协同办理,支持涉税专业服务、法律服务产业在大湾区集聚发展,更好发挥税收法治化建设促进大湾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
(作者系广东外商投资协会政策咨询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普华永道广州税务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