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是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平台经济是数字经济的典型代表,税务部门要正确处理好税收服务管理与发展平台经济的关系,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树立数字思维,提升服务和管理能力。平台经济以互联网平台为载体,将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催生创造了形式多样的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和新规则。对平台经济的税收治理要与时俱进,不能套用传统的管理方法和手段,要跟上数字技术发展的速度。税务部门要认真研究落实《关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具体举措,探索平台经济运行规律,摸清平台经济脉络,尽快建立完善平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税收管理体系。要通过数字技术广泛应用,智能归集和分析海量涉税数据,揭示问题。运用数字化工具,提升服务和管理能力,将税收风险防控关口前移,促进税收遵从,强化平台经济常态化全链条监管。
强化数字赋能,推动税收征管数字化。完善“一户式”信息归集,设置数字账号,破解平台经济纳税人身份与地域管理问题;强化智能分析,对平台经济数据精准分析、精确预测,通过税务数据特征提取和建模应用,深度挖掘数据价值。利用数字技术,对不同市场主体精准“画像”,针对扫描发现的潜在风险点,定期向平台企业推送提示提醒信息。强化智能预警,对平台企业实施差异化税收监管,持续提升税法遵从度。
建设数字信用,营造平台经济发展数字生态。探索构建平台企业自治、行业协会自律、上下游供应链产业链合力、政府部门共同发力的平台经济发展良好生态。
一是强化平台经济自治。鼓励平台经济市场主体实行信用承诺制,将信用贯穿于平台经济全生命周期。用好平台经济数字信息优势,完善上下游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管理,强化对平台内经营者诚信经营、合规运营的教育监督。健全平台经济业务流、资金流、发票流、信息流、物流五流信息数字化管理机制,保证业务回归商业实质,防范虚假业务、虚开发票、骗取国家税收优惠行为的发生。
二是推行数字化+信用动态风险管理。根据平台自身运营合规情况,结合平台经济上下游用户的满意度评价,合理评定平台经济信用等级,并将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平台,共享共认信用评价结果。健全联合失信惩戒机制,采取差别对待、分类施策,低风险优服务,高风险严监管。审慎使用税收自由裁量权,对轻微违法行为实行首违不罚制度,鼓励平台经济健康合规发展。
三是坚持税收精诚共治。消除部门之间数据壁垒,联合发改、市场监管、财政、金融、公安等相关部门,共建数字监督共享平台,促进政企数据对接融合,加快数据要素流动,强化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实现监督数字化、智能化。
四是推动平台经济行业自律。发挥协会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平台企业参与数字乡村、智慧城市和“一带一路”建设,引导平台企业自觉融入国家战略,合规遵从。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