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做实专责监督,搭建监督平台,织密监督网络,协助党委推动监督体系高效运转。全面深化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改革向基层延伸,必须抓住“关键少数”、关键任务、关键环节,强化压力传导,推进改革在基层落地生根。
抓“关键少数”,强化责任落实。税务系统层级多、链条长,改革要落地,首先要发挥关键人的示范带动作用。“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落实改革的态度和力度,直接影响改革成效。要贯通上级“一把手”抓下级“一把手”的责任链条,推动各级“一把手”旗帜鲜明推进改革,为改革向基层延伸当好“主心骨”、打牢“主桩基”。改革涉及部门多,必须抓住班子成员这个“枢纽”。要贯通“一把手”抓同级班子的责任链条,推动班子成员主动谋划落实改革,在分管条线推动改革责任向下延伸,确保各部门与纪检机构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贯通上级纪检组长抓下级纪检组长的责任链条,推动各级纪检组当好“施工队”,系统有序推进改革。
抓关键任务,强化工作落地。深化改革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要立足税务系统特点,在关键事上“落子”发力。要贯通“两个责任”,将改革任务细化为标准化清单和规范化流程,指导市、县税务局运用专题会商、请示报告、纪检建议书等方式,形成问题共答、措施共议、任务共抓工作机制,确保“两个责任”同频共振。要强化制度执行,做实监督执纪工作以上级纪检机构领导为主,推动省、市税务局纪检机构统思想、统工作、统机制、统力量,强化监督向下延伸,确保全面深化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1+7”制度文件有效落地。要加强队伍建设,严把纪检干部入口关,整合骨干力量,组建重点团队,强化区域协作监督、提级执纪审查等,提升工作质效。要强化全员培训、以干代训,提升纪检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税务纪检铁军。
抓关键环节,强化压力传导。改革任务涉及省、市、县三级税务局,要抓住压力传导的关键处,推动责任层层落实。加强对下指导,上级税务局要落实好领导责任,不能撒了“种子”坐等收成,要通过建立改革直联点、重点调研掌握基层情况,通过集中培训、工作约谈开展全面指导,点面结合做好日常“精耕细作”。加强评估考核,坚持以实绩为导向,对改革推进情况定期评估通报、交流展示,将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充分发挥绩效“指挥棒”作用。加强责任追究,将改革情况作为巡视巡察、民主生活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评估等监督查摆问题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不到位的提醒批评,存在严重问题的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