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推行代收代缴车船税预填申报模式

2023年03月01日 版次:02        作者:姚伟君

本报讯 今年1月1日起,宁波税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代收代缴车船税预填申报,受到保险机构的普遍欢迎。最新数据显示,该模式推行首月全市共有28家市级保险机构的216户扣缴义务人通过预填申报,顺利报送车船税明细数据32.5万条,涉及税款1.14亿元。

根据车船税法规定,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收取保险费时依法代收车船税。目前在宁波,96%的车船税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

为进一步加强车船税管理,降低征纳成本,经前期功能开发和试点,宁波税务部门推出代收代缴车船税预填申报模式。该模式通过网络专线,联通税务部门的电子税务局与银保监部门的全国车险信息平台,将平台车船税代收信息按月同步至电子税务局。电子税务局接收后,将信息逐项预填至对应的车船税代收代缴申报模块。各保险机构在税收征期内,对预填数据进行核对确认后,即可在电子税务局中直接申报,大大提升了工作效率和办税体验。

在新模式下,车船税代收代缴信息按月自动提取、税额自动计算、申报自动预填,实现全部字段推送免填,明细申报一键完成。保险机构每月核对预填数据无误后,仅需点击申报、一次扣款,即可完成申报缴税全流程。同时,明细申报数据全部通过系统生成、流转,杜绝了人工干预的情况,能够有效防范保险机构误操作导致的税款申报不准确等涉税风险。

宁波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推行代收代缴车船税预填申报,是税务部门全面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改进办税方式的重要体现。下一步,宁波税务部门将继续以数据为驱动,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优化完善利企便民措施,不断提升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