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业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基石,也是增强国家竞争力的基础。各国均十分重视制造业的发展。制造业发达的国家会提供不同的财税优惠政策,促进制造业发展或鼓励研发。
促进企业研发创新。主要包括研发税收抵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设备加速折旧和计提研发准备金四种方式,其中多数发达国家采用研发税收抵免,少数发达国家及部分发展中国家采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设备加速折旧是广泛使用的税收优惠措施,而计提研发准备金使用较少。值得一提的是,对于研发外包,加拿大、法国和英国允许在一定限制下给予税收优惠。爱尔兰对国际贸易服务企业的境内研发以及首次进入爱尔兰的境外直接投资企业的研发支出,提供现金补助。芬兰等国家规定税收优惠仅限于内部研发,外包研发费不允许扣除。
扶持创新型中小企业。许多国家推出了针对中小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较低的企业所得税率、较长的亏损结转期等。如法国、日本、加拿大对中小企业实施较低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美国、加拿大和日本对中小企业初始经营阶段发生的亏损给予较长的结转期限。
激励风险投资。许多国家通过税收激励政策,促进科技成果的商业化和产业化。很多国家鼓励直接对中小企业进行风险投资,对投资额给予税收抵免或税前抵扣;在投资退出时对资本利得给予减免税或允许资本损失抵扣普通所得。如英国实施风险投资计划,为符合条件的风险投资者提供税收优惠,以鼓励其对小企业的股权投资;韩国对风险投资者和风险投资基金实行双重激励;日本从1997财政年度开始实施天使投资税制,对研发风险高企业的个人投资者给予税收优惠。
促进技术转让。许多国家对企业专利收入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对自然人技术转让给予个人所得税优惠。针对企业专利收入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具有代表性的是欧洲实施的“专利盒”政策,其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商业化给予激励,也被看作是与支持研发的税收优惠政策的衔接。对于自然人技术转让所得,美国税法典规定,符合要求的自然人技术转让所得可以视为长期资本利得,适用优惠税率。德国规定,满足持有期要求的个人技术转让所得可以免税。
吸引创新人才。有些国家制定了股权激励税收政策,如法国允许公司向其雇员和管理层授予限制性股票,雇员获得限制性股票可以享受延期纳税优惠,延至转让日纳税,并自由选择转让所得按照普通所得纳税还是视为资本利得纳税。有些国家对于研发人员给予财税政策支持,如瑞典对于具备稀缺型知识和技能的外籍专家,给予25%的个人所得税税收减免。马来西亚对将科研成果商业化的科研人员,实行5年内个人所得税减半政策。
鼓励基础研究。卢森堡以资本补贴或利息补贴的方式向企业发放研发援助金,基础研究补贴最高可达100%,应用工业研究和试验开发活动补贴分别为50%和25%。为促进产学研合作,法国对于行业内有影响力的企业与研发实验室组成的协作型研发项目,提供2000万欧元~5000万欧元的现金补助。
借鉴国际经验,笔者认为,税收政策促进制造业创新发展应从以下几方面发力:一是加大对中小企业研发的扶持。可考虑对不同规模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实行差异化优惠,进一步提高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二是降低企业创新融资成本。科技创新企业的研发风险较高,商业银行存在一定的惜贷心理,建议对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为企业及科研机构研发活动提供的贷款或担保利息收入提供税收优惠。三是加大对创新人才激励力度。为吸引和留住人才,技术入股是企业经常采用的手段,建议完善技术入股的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政策。四是积极引导企业进行本土创新。在本国境内进行技术研发,对于提升本国的科技水平至关重要。建议借鉴欧洲一些国家对专利技术研发所在地、外购专利申请条件设置限制的做法,在相关税收政策中加入技术来源、技术研发地等相应资格条件,进一步强化政策引导。
(作者单位: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