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法院协作共治

宁波:强化民事案件税收监管

2023年03月07日 版次:06        作者:记者 施斌 通讯员 陈俊铭 吴棋丹

本报讯 记者近日从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了解到,该局与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近年来通过加强合作,目前已在民间借贷案件、不动产司法拍卖案件和企业破产案件方面,建立起完善的协作机制,促进了相关案件税费征缴。

据统计,2022年,宁波税务部门通过与法院协作,强化不动产司法拍卖案件税收监管,共征缴入库税费4.32亿元;通过及时介入企业破产案件,确保5.25亿元各类税费债权得到依法处置。

“从2019年起,宁波税务部门开始尝试与法院携手,对涉及职业放贷人的司法案件加强协作,并联合制定相关制度,以此强化税费征管。”宁波市税务局法规处副处长颜宝铜介绍说。

经过不断探索,目前宁波税务、法院双方在民间借贷案件税费征缴方面,已建立完善的协作机制。法院在审理涉及职业放贷人的民间借贷案件时,会及时向税务机关出具《涉职业放贷人案件信息告知书》,将案件情况通报给税务机关。税务机关随后向法院出具函件,说明案件涉及的待缴税费情况。案件审结后,在法院的协助下,相关税费会由执行款直接划拨入库。

在民间借贷案件成功协作基础上,宁波市税务、法院继续拓展合作领域,以“信息共享,优化流程,依法办理”为原则,相继在不动产司法拍卖税费征缴和推进破产案件便利化处理等方面,确立协作重点,建立相关机制。

双方明确,通过网上平台等渠道加强相关案件的涉税信息传递工作。同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解决司法案件审理过程中的涉税疑难问题。

为使案件税费征缴协作工作更为高效、规范,双方在对相关流程深入研讨后,共同制定印发《民事执行与税费征缴协作文书样式》,对司法拍卖各环节双方交互文书的格式、内容进行规范。

宁波税务部门还与法院明确,在企业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税务机关收到法院传递信息后,须派员与法院工作人员一起,明确税务、法院、破产管理人的权责划分,理顺破产案件相关税务问题处理流程,以迅速解决企业破产清算过程中各类涉税问题,使税收债权及时得到清偿。

在建立完善相关税费征缴机制的同时,宁波税务机关还与法院、房管等部门协作,依托“浙政钉”等线上政务处理平台,推出“司法网拍不动产登记‘零次跑’”服务,实现民事执行与税费征缴业务的联动。

如今,涉案不动产网拍成功后,不动产买受人办理过户手续时,利用网上平台提交司法拍卖成交确认书和相关资料,并在线缴纳相关税费后,1周内即可收到不动产登记中心邮寄的房产证。

宁波市税务局法规处处长邵建耀表示,今后,宁波市税务部门将根据征管需要,继续与法院拓展协作领域,加大协作力度,构建税收征管规范有力、法律监督及时有效的税收共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