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遏制增量、清除存量的任务依然艰巨。重庆税务系统要深刻领悟这一重大战略判断的核心要义,认真落实全国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精神,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持续构建“六位一体”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不断营造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良好政治生态。
突出健全有机衔接、贯通联动的责任体系。加强反腐败工作,需要强化压力传导,织密监督之网,推动监督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各级税务机关党委要全面履责,以落实全面深化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1+7”和构建完善税务系统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1+6”制度文件为抓手,健全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机制,动态完善责任清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纪检机构要聚焦专责,巩固全面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成果,深化落实与党委的专题会商机制,保持惩治腐败力度。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认真落实综合统筹、任务统筹、过程统筹、结果统筹“四项机制”,促进监督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强化对权力监督和腐败纠治的有效全覆盖。
突出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治理的工作理念。提升治理腐败效能,必须坚持“全周期管理”方式,一体推进“三不腐”,形成“惩、治、防”有机统一。要增强不敢腐的震慑力,持续完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动态清除、常态惩治的运行机制,加大提级办案力度,做到任何时候都不能松、不能软。要增强不能腐的约束力,认真落实“四个有人管”要求,围绕外部审计、内部督察、巡视巡察等发现的问题及背后根源,加强内控机制和管理制度建设,推进事前智能化预警和事中精准化阻断,从源头上防范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要增强不想腐的感召力,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和对党忠诚教育,大力弘扬红岩精神和中国税务精神,深化“渝税清风”廉洁文化品牌建设,筑牢思想清正、为税清廉的防线。
突出聚焦遏制增量、清除存量的重点任务。遏增量、消存量必须盯重点、抓关键,做到有的放矢、靶向施策。要严查重点问题,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特别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的,发现一起、严查一起。要聚焦重点领域,严肃查处“征管查、减免罚”等环节中利用职权谋私贪腐和隐性腐败问题,以及税务人员吃拿卡要、内外勾结、选择性执法等风腐一体案件,坚决惩治纳税人缴费人身边的“蝇贪”。要紧盯重点对象,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严肃查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影响力谋取私利等问题,督促领导干部带头廉洁履职、秉公用权。
突出锻造敢于亮剑、铁面执纪的纪检队伍。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需要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铁军。要以更高标准锤炼政治品格,把纯洁思想、纯洁组织作为突出问题来抓,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更加自觉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岗位上、落实到行动中。要以更强能力提升工作成效,加强纪检干部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培养一批既精纪检业务又懂税收工作的复合型人才,提高把握政策、监督执纪、做思想政治工作等综合能力。要以更实举措强化自我监督,完善履职考核评价机制,增强纪检干部的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自觉接受约束和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