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扬自我革命精神 认真落实“三严”要求

2023年03月07日 版次:08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曾光辉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我们党作为世界上最大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要始终赢得人民拥护、巩固长期执政地位,必须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近日召开的全国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强调,各级税务机关要深刻领会关于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深邃思考,以自我革命精神推动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加强。

税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在履行国家经济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过程中,必须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深沉的忧患意识,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湖南省税务局党委将深刻认识以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的深刻内涵,时刻落实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的“三严”要求,将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

严于律己,在持续增强政治意识上作表率。全省税务系统包括省、市、县、分局(所)“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增强政治意识,做到“四管好四带头”,管好自身、管好家人亲戚、管好身边人身边事、管好主管分管领域风气,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和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坚持亲清政商关系、营造向上向善的社会环境等方面带好头、尽好责;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要抓好政治监督重点,突出抓好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税收征管改革、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湖南省税务系统落地见效。

严负其责,在持续传导管党治党压力上求实效。当前,“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酒驾醉驾等非职务犯罪时有发生,全省税务系统要着力压实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好全面深化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1+7”制度文件,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以系统内发生的一些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为鉴,研究制定工作责任清单,坚持问题导向、狠抓工作落实;着力压实职能监督,紧盯职责范围内的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关键环节,切实加强“两权”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形成各职能部门一起参与、齐抓共管的综合监督局面。着力压实党支部日常监督责任,推动“四强”党支部建设,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管在日常、严在经常。

严管所辖,在持续强化监督执纪上下功夫。坚持“严”的主基调,从严查处税务人员违纪违法问题,持续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管理,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开展家庭助廉活动。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事事落实到位”的执行力,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扛牢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督的再监督”。加强与地方纪委监委在相关案件查办上的协作交流,统筹抓好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完善制度机制,堵塞监督漏洞,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踏上新征程,迎接新挑战。我们党面临的“四大考验”日益严峻复杂,解决大党独有难题任重而道远,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一以贯之筑牢信仰之基、绷紧纪律之弦、落实应尽之责,稳中求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为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