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四精” 提高以数治税水平

2023年03月08日 版次:06        作者:褚睿刚 刘畅

数字经济时代的税收征管出现许多新变化,面临许多新挑战,提高以数治税水平,构建与数字经济相匹配的税收征管制度势在必行。应立足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中“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的目标,不断提高以数治税水平。

推进精确执法。在数字经济时代,税务部门从以往的经验式执法向着科学精确执法转变,借助大数据分析技术,可以更全面、系统、精准地获知纳税人需求,做到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事前在信息化系统中对企业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企业风险点进行重点监控,通过预警机制将问题消灭在萌芽阶段;事中对重大执法事项进行全过程记录,及时提示企业风险所在,通过监控机制将问题遏制在发展阶段;事后对执法情况进行分析监督,纠错与救济相结合,通过追责制度为问题解决提供全方位保障。

推进精细服务。过去,纳税服务受到技术手段的局限,主要提供普适性的服务,难以完全契合纳税人多元化需要。数字经济时代,税务部门能够充分运用税收大数据,凭借算法分析、数据挖掘、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对纳税人缴费人进行智能化分析,并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个性化服务,推动了服务供给的有效化、精确化、个性化,给纳税人缴费人带来了极大便利。

推进精准监管。数字经济为税务监管带来新机遇,也带来新挑战,应加大数字化技术在税务监管领域的应用,以大数据为核心驱动,以物联网为重要支撑,以法治化为制度保障,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构建具有高集成功能、高安全性能、高应用效能的智慧税务,全方位提升税务执法、税费服务、税务监管能力。

推进精诚共治。一方面,数字经济进一步加剧了交易行为的复杂程度,税收治理不只是依靠税务部门,更需要强化税务部门与其他行政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相互配合,实现跨部门共治;另一方面,从更广的角度看,税收共治还包括国际税收合作,互联网技术突破了距离的限制,国家之间的情报交换变得更为便捷,加强国际税收合作有利于打击跨国偷逃税行为。

“四精”是相辅相成、相互统一的整体。数字技术作为基础性支持,通过提供个性化的税费服务,减轻纳税人缴费人负担,有利于提升税法遵从度,为执法、监管和共治筑牢了群众基础。税务执法严格依法依规,提升了税收征管的准确性和可预测性,为服务、监管和共治提供了安定的制度环境。税费信息“一人式”“一户式”智能化归档,使税务监管更加精准。通过部门协作、社会协同及国际合作,共同打造税收共治格局,为执法、服务和监管创造良好的社会大环境。

推进“四精”的基础在于数据。拥有充足的数据资源是税收大数据运用的前提,应尽可能地拓宽数据收集渠道,形成一个系统完善的涉税信息数据库。与数据共享相伴而生的是数据安全问题,应强化纳税人缴费人的隐私保护,切实保障数据的合理适度运用。数据运用需要大量人才支撑,新型税务人才不仅需掌握税收专业知识,还需了解数字技术应用,应加强税务人才培养,为以数治税提供充足的人才储备。

(作者单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