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办税服务窗口最近实施“两个免于提交”措施,即纳税人缴费人在办理发票票种核定、存款账户账号报告等业务时,原则上可不提交上海市政府部门核发的身份证、营业执照等材料,凡是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可不提交实体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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