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进销监管 遏制虚开违法

2023年03月21日 版次:06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局长 钱明雄

​■税案评析

本案是广东省江门市六部门联合打击“三假”涉税违法活动以来,江门税警协作破获的一起典型的团伙链条式虚开发票案件。违法人员利用手中控制的企业,虚构农产品购、产、销业务,构建了一条虚开增值税发票的黑色链条。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涉案团伙费尽心机的作伪之举,终究未逃过办案人员锐利的双眼,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以案为鉴,为防范和遏制类似违法行为发生,税务机关须进一步强化农产品加工企业税收监管。

加强农产品加工企业风险预警管理。税务机关应建立完善农产品加工行业税收风险综合预警机制,整合企业申报信息、行业经营数据等指标,开展针对性预警分析,以提高问题企业的精准识别速度,增强风险企业处理能力。在日常征管中,如果企业出现短期内进销数额快速增加、增值税税负率低于预警值、运输成本与产能不匹配等情况,风控和税源管理部门应及时对企业生产场所、生产规模、生产能源耗费等相关状况开展实地核查,如发现企业具有虚开违法嫌疑,要及时移交稽查部门查处。

实施农产品收购备案核查制度。税务机关应在农产品加工行业中,建立推行农产品收购备案核查制度。应要求农产品加工企业将其经常发生收购业务的农户或合作社的名称、种植面积、品种产量和收购合同等资料信息报税务机关入档,实施备案核查管理,以核实企业采购行为真实性。同时,税务机关可定期采集企业农产品收购合同、送货单等交易凭证上填列的货物名称、收购数量、运输费用等信息,结合企业生产损耗率、投入产出率等指标,分析企业采购农产品数量、频次是否与其产能相匹配,通过进销核查防范遏制虚开发票违法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