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两个绩效”互促共融 打造首善税务机关

2023年03月29日 版次:06        作者:张卉

组织绩效和个人绩效均是税务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北京市税务系统坚决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工作部署,立足组织绩效“抓班子、促落实、提质效”与个人绩效“管干部、激活力”的职能定位,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积极推进组织绩效和个人绩效一体衔接,有效促进税务绩效管理与税收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助力实现“打造首善税务机关、打造智慧北京税务、打造一流税收营商环境”,“强化基层支撑、强化人才支撑”的工作目标,高质量推进首都税收现代化。

突出首善标准,“两个绩效”政治考核互促共融

牢固树立税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意识,把政治标准放在组织绩效和个人绩效内容的首位。在组织绩效考评中,把政治标准贯穿始终,把政治要求落到实处。突出党建评价指标的引领作用,“党的全面领导”指标分值占全部指标分值25%以上;设置荣誉表彰二级指标,以首善标准严格要求,鼓励北京市税务系统各层级各领域创先争优,全面展现良好政治风貌。

在个人绩效考评中,将政治表现作为对干部的首要观察维度,全面考核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参加党内政治生活、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等方面情况。把严管融入日常,设置个人绩效必选共性指标,涵盖勤政廉洁、遵规守纪、学习教育、工作作风等考核内容,通过全员全面考核,促进全体干部讲政治、守纪律、优作风。把谈心谈话、党史学习教育等落实情况和绩效沟通结合起来,定期通过会议点评、谈心谈话、综合评语等方式,及时沟通个人绩效任务完成情况、平时考核成绩等,提出改进工作、提高能力的意见建议,切实将党管干部落到实处。

提高智慧赋能水平,“两个绩效”以数治税互促共融

从信息技术和管理手段两个方面入手,着力提高“两个绩效”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在信息系统方面,2022年,依托税务总局全面升级的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功能升级、界面优化,更好地联通贯穿了各层级税务机关,为不折不扣落实税务总局绩效任务,直观客观、公开透明地开展绩效考评提供了平台。按照数字人事“1+9”制度体系的要求,多次组织开展数字人事系统数据信息质量核查,以查促改、立行立改, 提升数字人事数据信息质量。在平时考核方面,组织绩效管理大幅提高量化机考指标比例,科学运用多维复合法,用数据量化表现、用信息考评成绩。依托数字人事系统,通过可累积、可量化的成长账户,为全面、历史、辩证地分析评价干部提供直观、准确、翔实的数据支持。

按照制度设计,未来组织绩效将与个人绩效、党建评价、内控平台、核心征管系统、公文处理系统等建立更加紧密的联动机制,为考核提供更加精准、更为系统、更多维度的重要指标参考。这种嵌入式考核和结果数据的智能化利用,使绩效管理融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全过程,为首都税务机关以数治税、以数带队提供生动实践。

聚焦优化营商环境,“两个绩效”内外部评价互促共融

在组织绩效设置优化营商环境指标,并注重差异化考评,对纳税信用管理、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监管、纳税服务投诉、接诉即办、税务服务“好差评”、纳税人满意度调查、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工作质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情况进行多维度综合考评。个人绩效设有政务服务“好差评”、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地方党政考核等外部评价指标,并区分前后台人员采取不同成绩挂钩比例。组织绩效和个人绩效内外部评价体系互相作用、内外联动,共同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强化基层支撑,“两个绩效”责任链条互促共融

把两个绩效作为“一把手工程”,通过“关键少数”引领“绝大多数”,各单位“一把手”亲自研究部署,班子成员带头学、带头悟,考核考评部门加强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握核心要义。组织绩效强调责任分解和承接落实,明确指标主责部门和配合部门,能由市局处室和区局机关科室承接的指标,不再向下分解,指标数量层层精减,切实减轻基层负担。重视绩效改进提升和沟通反馈,按季度召开绩效分析讲评会,适时召开绩效推进会,建立绩效指标失分风险预警机制,动态分析考评形势并及时推送给被考评单位;针对以往年度考评失分指标,加大数据分析与研究力度,与被考评单位定期会商,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建议。

结合岗责编制个人绩效指标库,确保组织绩效指标及各项重点工作承接到位,责任压实到人,实现绩效管理全覆盖、无遗漏。2022年,市局层面编制并动态调整11条个人绩效共性指标,447条个性指标;18个区(地区)局平均个人绩效共性指标12个,平均个性指标360个。根据基层组织特点开展分级分类考核,按部门和职务层级考评划段,同级干部同题共答,充分体现考核科学性;建立干部业务能力评价体系,分为综合管理、纳税服务、征收管理等5类11级,逐类逐级设置了升级标准,增强了考核针对性。

强化人才支撑,“两个绩效”结果运用互促共融

强化组织绩效与个人绩效考评结果联动,组织绩效考评第1段的单位,增加数字人事第1段人员的比例;各单位“一把手”、班子成员、中层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的数字人事成绩均按一定比例与单位组织绩效成绩挂钩,引导干部将个人绩效目标与组织绩效目标紧密结合起来。严格落实绩效考评结果运用办法,强化考评结果在干部选拔任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等方面的应用,充分发挥考核正向激励作用,激励干部在推进税收现代化事业中履职尽责、勇挑重担,树立“让吃苦者吃香、有为者有位、出力者出彩”的鲜明导向,为干部队伍建设提供有力抓手。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