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即提”和“即购即提”:

海南离岛免税购物新增两种方式

2023年04月07日 版次:06        作者:本报记者 阚歆旸

4月2日,沈阳市民李娜一家结束度假,从海口美兰国际机场飞回沈阳市。在免税店购买了一副太阳眼镜、一套化妆品后,李娜惊喜地发现,买完就可以提货,比之前需要在机场特定提货点提货方便多了。

李娜感受到的这一变化,源于今年4月1日开始施行的一个新政策——《海关总署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加海南离岛免税购物“担保即提”和“即购即提”提货方式的公告》(海关总署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5号,以下简称“25号公告”)。25号公告明确,离岛旅客可对单价超过5万元(含)的免税品选择“担保即提”提货方式,可对单价不超过2万元(不含)且在清单内的免税品选择“即购即提”提货方式。

“即购即提”:有单价和数量限制

25号公告发布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监管办法》等政策明确,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有几种提货方式:在机场、火车站、码头指定区域提货,或通过邮寄送达等方式提货。现在,增加了两种提货方式:“担保即提”和“即购即提”。

25号公告明确,离岛旅客每次离岛前购买本公告附件清单所列免税品时,对于单价不超过2万元(不含)的免税品,可以按照每人每类免税品限购数量的要求,选择“即购即提”方式提货。在“即购即提”提货方式下,清单共15种商品,分别为化妆品、香水、太阳眼镜、服装服饰、丝巾、鞋帽、箱包、尿不湿、婴幼儿配方奶粉、糖果、剃须刀、转换插头、体育用品、玩具(含童车)、皮带。需要注意的是,每种商品都有离岛限购数量,如化妆品每人每次离岛限购5件。

“即购即提”方式下,离岛旅客支付货款后可现场提货,离岛环节海关不验核实物。李娜表示,“即购即提”方式带来的一个明显好处,就是旅客不用提前到机场排队取货,节约了出岛时间。

“担保即提”:单价须超过5万元

除“即购即提”外,25号公告还增加了“担保即提”提货方式。即离岛旅客每次离岛前购买单价超过5万元(含)的免税品,可选择“担保即提”方式提货,离岛旅客除支付购物货款外,在向海关提交相当于进境物品进口税的担保后可现场提货。

假设李娜购买了一个价值52100元的手提包,选择“担保计提”方式提货。那么,她只需在购买手提包时,支付货款和一笔担保款(金额相当于进境物品进口税额),就可以直接提货。在离岛时,李娜主动向海关申请核验尚未启用这个手提包。海关验核手提包与购物信息相符后,会在购物凭证上确认签章。在李娜登机离岛后,海关会退还担保款。

“需要注意的是,‘担保即提’方式下,所购免税品不得在岛内使用。”海南中翰红日诚税务师事务所所长、吉林财经大学中国大企业税收研究院副研究员王书红提示,根据25号公告,如果离岛旅客交验免税品已经启用、已经消费,或离岛旅客交验免税品与购物凭证所列不符,或购物人员信息与交验离岛旅客本人信息不符,海关将不予办理离岛旅客验核签章手续。

自购物之日起30天内离岛

记者发现,25号公告正文近1200字,“相关法律责任”部分近300字,占比约1/4。

海口海关口岸监管处离岛免税和快件邮件管理科科长杨刚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离岛旅客使用上述两种方式提货,需要自购物之日起,30天内离岛;如果超过30天未离岛,相关担保直接转为税款;如果超过30天未离岛且无法说明正当理由的,将在3年内无法享受离岛免税购物政策。

上海海关学院教师王永亮提醒,使用“担保即提”“即购即提”方式购买的离岛免税品属于消费者个人使用的最终商品,应一次性携带离岛,不得再次销售。若违反该项规定,《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3号)第七条明确,对违反本公告规定倒卖、代购、走私免税商品的个人,依法依规纳入信用记录,3年内不得购买离岛免税商品;对于构成走私行为或者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的,由海关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构成走私行为的,海关将没收走私货物、物品及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偷逃应纳税款3倍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的,海关将处漏缴税款30%以上2倍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