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财税政策 促进普惠托育服务发展

2023年04月12日 版次:06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课题组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事关婴幼儿健康成长,事关千家万户。为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近年来我国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等系列托育服务政策法规和支持政策,服务供给有序扩大,普惠托育服务在各地起步发展。课题组调研本地多家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认为,为缓解该行业普遍存在的资金不足问题,财税支持政策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

目前,支持托育服务行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提供社区托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对符合条件的托育服务机构按50%税额顶格减征“六税两费”;提供社区托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等,以上政策均对促进托育行业发展及减轻家庭育儿负担起到了一定的支持作用。调研也发现,由于普惠托育服务行业仍处于发展初期,多家普惠托育机构反映其面临运营成本增加、生源不稳定等压力,希望能够得到持续性的资金支持。目前,政府主要对新建或扩建的普惠托育机构提供财政补贴,对已运营的托育机构,各省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统筹。以厦门为例,截至2022年底,全市共有317家普惠及市场化托育服务机构,可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托位数总计1.5万个。其中,普惠托位占全市总托位的比例为30.2%,能够享受补贴的普惠托育机构为55家,占全市托育机构的17.35%,它们每增加1个托位数可享受1万元的补贴,3年内分批次按40%、30%、30%比例支付。

稳步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除完善顶层设计,强化法律保障之外,课题组认为,财税支持政策可从以下方面入手:

完善政策支持,加大财政补贴。将发展普惠托育服务逐步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拓宽经费支持来源,确保财政补贴的可持续性。比如,适度扩大普惠托育机构范围,让增量和存量托育机构都有同等机会申请普惠资质,增加普惠托育服务资源的供给;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形式,以及购买服务、运营补贴、以奖代补等方式,加大对普惠托育机构的支持,助其降低经营成本;探索实施学费补贴,或通过发放托育津贴、托育券等,减少家庭托育支出。

完善税收优惠,优化纳税服务。比如,适当增大企业所得税减免力度,切实减轻托育服务机构负担;对于金融机构向托育服务产业项目发放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适当减免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以鼓励融资向托育服务行业倾斜;将企事业单位为员工提供托育服务纳入优惠政策适用范围,适当提高托育服务支出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比例,例如,对于企业用于员工托育服务的福利支出,适当提高应纳税所得额扣除额度;优化纳税服务,畅通微信群、热线电话等线上线下渠道,及时回应诉求。

课题指导:张国钧

课题组成员:陈志阳、周野、杨莎莉、张秋月、陈冰莹、刘进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