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实现“三个转变”

2023年04月18日 版次:08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 黄英

改革是推进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根本动力。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做实专责监督,搭建监督平台,织密监督网络,协助党委推动监督体系高效运转。各级税务纪检机构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突出问题导向,推动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为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

聚焦关键少数,由“不愿管”向“不敢松”转变。税务系统点多、线长、面广,破解管党治党“上热、中温、下冷”问题依然任重道远。要以全面深化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为动力,监督推动各级党委坚持和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把“两个确立”的政治共识转化为“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特别要抓住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牛鼻子”,加大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力度,综合运用会前学廉、专题会商、谈心谈话、纪检建议、追责问责等有效机制,精准“点题”、有力监督,督促“关键少数”履好“一岗双责”,对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力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严肃精准问责,做到动真碰硬、有责必究,进一步推动“关键少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

聚焦机制创新,由“被动等”向“齐心抓”转变。目前正在构建完善税务系统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但是仍然存在监督“有效覆盖”不够的问题。要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正风肃纪反腐,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要把政治监督贯穿于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的全过程,进一步发挥示范效应和警示作用;要健全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问题线索移交机制,形成税政、督审、稽查、纪检层层递进、层层设防的监督链条,更加精准有效地发现问题线索;要用好《纪律检查建议书》,推动职能部门健全完善监督机制、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强与纪检机构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方面的贯通联动;要深化内外协作配合,加强与纪委监委、公检法等部门的工作联系,不断加强沟通、增强监督质效。

聚焦政治生态,由“重查处”向“促治理”转变。纪检机构有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职能作用,必须一体贯通办案、整改、治理,更好护航税收现代化高质量发展。要以深化改革为契机,通过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营造有利于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要强化“严管就是厚爱”主题宣讲,用好身边典型案例,在“主题党日”中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进一步推动增强纪律意识。同时,注重培育和弘扬良好政治文化,坚决惩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等选人用人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能力关,更好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浓厚氛围和生动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