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现代化集中体现了我国在新时代新征程中的发展方向与总体要求,新一轮税制改革要积极回应其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中国式现代化五个方面的中国特色对财税体制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
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要求税制改革始终聚焦民生福祉,保持稳定性和连续性,为组织税费收入提供保障。税制改革应始终以满足“社会共同需要”为制度落脚点,充分发挥财税的保障与协调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实现发展的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加大税收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力度,着力推进助企纾困。促进就业,支持养老产业发展,满足人民需要。
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要求税制改革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充分发挥税收在收入分配方面的调节作用。坚持税收中性原则,规范税收优惠政策,从法律层面保证政策的规范性、有效性,确保经营主体处于公平的竞争环境。充分发挥税收调节分配的职能作用,通过设计财税制度和合理运用政策工具缩小地区、行业、城乡差距,在三次分配中分好“蛋糕”,注重税收政策对于慈善事业的引导和推动作用,在顶层税制设计上打好共同富裕基础。
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要求税制改革既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又保障公共文化教育资源供给。一方面,扎实推进经济发展质量和总量并重。税制改革应聚焦关键领域和实体经济,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优化税制设计,降低制造业增值税税率,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制度,支持制造业转型升级。另一方面,大力推动教育文化事业建设和发展,建立健全文化教育资源供给保障机制。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要求税制改革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健全多税共治的绿色税收体系。发挥财税政策在绿色发展方面的引导作用。加强绿色税制法治化与精细化建设,提高税基确立的科学合理性。针对其他具有环保性质的绿色税种,需要根据减排目标不断完善和调整税目、税率。补充高污染、高碳排放品进入征税范围,制定与企业减排成本相适应的差异化税率。
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要求税制改革加强国际税收协作,积极主动融入国际税收治理。税制改革要进一步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和高质量发展,服务共建“一带一路”。积极引导和推动国际税收制度、规则和法律的制定。积极参与数字经济征税规则以及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等国际税收规则的制定,深入参与联合国等国际组织的全球税收合作,推动全球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完善和丰富国际税收竞争手段,紧跟世界税制改革潮流,对标国际先进的征税标准,增强对劳动、资本、土地、技术、数据等生产要素资源的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