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
数字经济正在成为引领我国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数字经济所具有的数字化、流动性、虚拟性等特点,给建立在传统工业经济形态上的国际税收规则和秩序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为应对这些挑战,国际社会提出了“双支柱”多边解决方案。其中支柱二旨在通过设定15%的全球最低税率,搭建全新的广泛协调最低税规则,以确保跨国企业至少承担一定水平的税负,避免其通过税收架构实现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
目前,世界各辖区正纷纷以修改现有立法或立新法的形式应对支柱二带来的挑战。截至2023年3月,已有24个辖区明确宣布实行支柱二的时间。支柱二对我国宏观经济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增加税收收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测算报告指出,支柱二的实施将使低收入、中等收入和高收入辖区的企业所得税收入显著增加,将分别提升其原有企业所得税收入的3.0、2.2和3.9个百分点。二是有效打击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达到支柱二纳税门槛的企业有可能需缴纳补足税,因此支柱二的实施将使企业的税负接近法定税率,有效地遏制企业的利润转移行为。三是降低我国税收优惠政策对特定行业的吸引力。我国为侧重扶持部分行业,陆续出台相对应的精准政策。但支柱二将限制这些税收政策发挥效力的空间,继续依靠现有的优惠体系、以相同的形式对这些扶持行业提供帮助,可能难以延续以往强大的效力,甚至可能出现部分企业有效税率过低需要补缴税款的情况。
考虑以上影响,应推动构建适应高水平开放的国内税制,以适应国际税收规则的变革。一是以立法原则为基准,考量引入新规时机。面对全球最低税改革,应遵循兼顾税收公平与效率原则,牢牢把握现有税法立法原则,提供有利于企业长期发展的稳定税收制度。审慎考量是否将支柱二的收入纳入规则和低税支付规则均引入我国现行税法体系中,并仔细判定何时与现有国内法规体系相结合。二是适当调整企业所得税征税范围和优惠政策。若企业所得税优惠体系路径难以兼顾多重目标,则需考量其他税费优惠措施。例如,采取增值税优惠政策或补贴等方式以实现经营主体的总体负担平衡,减少负面影响。三是助力企业有序衔接,积极为我国企业争取权益。支柱二的实施必然会提供全新的、稳定的国际税收环境。有关部门应通过宣传沟通等方式,让跨国企业密切关注并遵守支柱二规则,并协助其熟悉经营链条上其他辖区的法规条款。同时,可以协助企业设定合理的指标,给予充分的定性、定量分析指导,助力其进行压力测试,以构建综合风险管理系统,提升其对风险的防范与应对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