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税眼看发展”全国短视频大赛启事

2023年04月28日 版次:03        作者: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开局起步的重要一年。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广泛宣传税务部门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优化惠企便民服务、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创新举措,形象生动展现税务部门不断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助力高质量发展的做法与成效,扩大税收宣传影响力,讲好中国税收故事,为税收事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在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宣传中心的指导下,中国税务报社、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腾讯公司决定联合举办第四届“税眼看发展”全国短视频大赛。

一、大赛主题

参赛作品要围绕“税收促发展 服务现代化”这一主题进行创作,广泛宣传税务部门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优化惠企便民服务、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创新举措,形象生动展现税务部门不断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助力高质量发展的做法与成效,扩大税收宣传影响力,充分展示各类经营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获得感,充分反映税收助力高质量发展的新成就。

二、大赛发布平台

本次大赛所有参赛作品均为短视频类,以中国税务报视频号为首发平台,并择优在国家税务总局微信公众号、中国税务报微信公众号等各主办方新媒体平台发布。

三、大赛时间

4月26日至10月25日为作品征集阶段,10月25日截稿。5月1日至10月31日为作品发布阶段。

四、参赛主体

参赛者可以单位或个人名义参赛,每个参赛主体可多次投稿。

五、参赛方法

参赛者请通过电子邮件将参赛作品报送至组委会办公室,并在邮件正文附上作品简介、联系人姓名、手机号、单位名称,邮件标题格式为“作者名+作品名”,投稿邮箱:shuibaoxiaobian@126.com。

六、参赛要求

(一)类别要求

本届大赛将参赛作品题材划分为政策宣讲、税费服务、形象宣传、综合四种类型,体裁不限。

所有参赛短视频作品时长不超过3分钟,同时鼓励参赛者创作90秒以内的短视频,评奖过程中亦会将视频时长作为重要考量。

(二)拍摄要求

鼓励短视频参赛者充分利用腾讯视频号的平台优势,制作与平台相适应的短视频作品,鼓励进行竖屏拍摄,捕捉精彩、灵动的工作、生活瞬间。要求参赛者不管是利用什么等级的视频设备,都需要对作品进行严谨、完整的策划、拍摄和后期制作方可参赛。

(三)内容特点

参赛作品尽可能体现短视频体量小、时间短、信息密度高的特点,内容上尽可能选择接地气、与大众生活相关、共振感强的元素,鼓励制作互动性、趣味性强的新媒体作品。

(四)自主创新

参赛作品鼓励单位和个人自主策划制作,在创新技术手段和艺术形式上大胆探索,体现融媒体时代的内容风格。

(五)原创合法

1.参赛作品须保证真实性和原创性,拥有合法的著作权,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严禁虚构和抄袭。作品必须为首发,已发布的作品不得参赛。

2.参赛作品不得有与国家现行的政策、法规相违背的内容。

(六)制作要求

参赛者需自行下载大赛统一的片尾图片(详见中国税务报微信),统一加在每个参赛作品的片尾并持续2秒钟。

七、评奖办法

大赛将分为月度评选和最终评选两个阶段,入围月度优秀作品即具备最终评选资格。大赛将成立月度评委会和终评评委会,月度评选由月度评委会负责,最终评选由终评评委会负责,评选结果由组委会办公室确定。若参赛作品被新华社、新华网、人民网、学习强国、国家税务总局新媒体等媒体转载,亦会作为入围月度好作品的重要参考因素。

本次大赛设置以下奖项:

一等奖 9个:奖金5000元;

二等奖 18个:奖金3000元;

三等奖 23个:奖金2000元;

优秀奖 25个:奖金1000元;

创新奖 若干:奖金500元;

单项奖:最具人气奖,最佳竖屏作品奖,最佳视觉效果奖,最佳互动奖,最佳音乐作品奖,最佳动画作品奖,融合创新奖、大学生作品奖各1个,奖金3000元;

优秀组织奖(单位奖):10个,奖金2000元。

评选结果将在《中国税务报》及各主办方新媒体平台公布,并向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中国税务报社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腾讯公司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