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2023年国际税务合作特别会议在联合国总部举行,会议主要讨论了“在联合国促进包容和有效的国际税务合作”等议题。会上,作为联合国促进包容和有效的国际税务合作事项的成果之一,“联合国税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提案引发了与会代表热烈讨论。
根据提案,公约对政府间征税权的分配方式进行改革,旨在取代现有的偏向于较富裕和较大国家的税收标准和规则,同时引入一个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关切和需求的制度。因此,公约回应了对现有国际税收制度的一些强烈关切,充分考虑并整合了包括联合国成员国、民间社会组织、国际专家和其他利益相关组织或人员提出的改革意见。
公约主要包含哪些内容
根据提案,公约是一个“框架公约”,主要包括七个部分的内容:目标、原则、相关术语和一般义务;税收透明度;税收和与税收有关的非法资金流动;机构设置;报告、遵守和解决争议;公约和议定书的制定;最后条款。
公约提出了三个目标:促进国际税务合作,确保税收制度公平、平等、进步、透明和有效,打击与税收有关的非法资金流动。通过实现这些目标来减少国家内部和国家之间的不平等,并将全球税收治理与其他政府承诺和义务联系起来,以实现其作出的与人权、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平等和环境保护有关的承诺和义务。
公约规定,各缔约方在实现公约目标和实施公约各项规定的行动中,应遵循五条关键原则,分别是:每个国家都有决定其国内税收制度的政策和实践的主权权利,并有责任确保这种政策和实践不会对其他任何国家的税基及制度造成损害或破坏其有效性;每个国家都有义务交换,并有权利从其他国家获取在其辖区内运作的个人,以及公司和类似法律结构的相关信息,这些信息对确保其国内税收制度的公正、进步、透明和有效具有重要意义;在尊重隐私权的同时,每个国家都有义务让公民及时获取对评估其国内税收制度优劣具有重要意义的相关信息,包括与税收有关的非法资金流动水平以及税收激励和有效税率等;各国有责任确保跨国公司作为统一实体被征税,并在经济活动发生地和价值创造地的国家纳税;民间社会团体或组织的参与对于实现公约的目标至关重要。
前两项原则强调各国有权自行制定本国国内税收制度,同时有义务确保不损害其他国家的相同权利,并应及时开展信息交换工作。第三项原则涉及向公众提供透明涉税信息的义务。第四项原则涉及各国在跨国公司征税问题上的合作义务,包括制定新的全球最低税制度。第五项原则强调了民间社会团体或组织参与的重要性。
公约第四部分阐述了核心机构的构成,主要包括缔约方大会、秘书处,以及秘书处下设的联合国公司透明度公共登记处、联合国税收和财政政策公共登记处等。其中,缔约方大会是公约的最高机构,其核心作用是成为国家之间、政府间税务合作、沟通的平台,定期审核公约和缔约方大会可能通过的任何相关法律公约的实施情况,并在其职权范围内作出必要的决定, 以确保公约的有效实施。
税收透明度与非法资金流动被重点关注
根据提案,公约将从提高税收透明度以及积极应对非法资金流动等方面,对现行国际税收制度进行根本性的变革。
着力提高税收透明度。公约将在增强透明度的方面开展三项重点工作。首先是共享受益所有人信息,要求各缔约方及时有效地监测和收集有关在其辖区内注册登记、管理、控制或运营的所有公司、信托和类似法律结构的受益所有人的涉税金融信息。其次是全面公开国别报告。国别报告对于发现大规模的公司避税和评估国际公司税制度的公平性和有效性非常重要。但是,当前执行的国别报告规则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以下简称经合组织)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规则的一部分,通常由跨国公司总部所在国家收集,然后仅在税务部门之间秘密交换。最后是开展新型信息自动交换机制。区别于现有的由经合组织主导的自动信息交换制度,公约所建立的自动信息交换机制,在充分确保隐私权等权益的基础上,所有缔约方均能以非歧视性方式与所有其他缔约方平等地进行自动信息交换。具体而言,各缔约方将监测和收集有关外国公民、公司、信托或类似法律结构的所有相关信息,并确保通过自动信息交换机制与有关缔约方有效、高效和及时地交换此类信息。发达国家缔约方应协助发展中国家缔约方获得包括数字工具在内的能力和技术,同时支持发展中国家缔约方进行数据管理和分析,以及确保有效和负责任地使用所获得的信息。
积极应对非法资金流动。公约将缔约方大会作为政府间国际税务事项合作的平台,并向所有缔约方和观察员国开放。各缔约方不是依靠数千个单独签订的双边协定规则来处理涉税问题,而是通过一个所有缔约方都适用的标准,来实现国际税收制度一致性和连贯性。此外,公约将规范跨国公司的税收征管。缔约方大会将启动透明的、由各缔约方推动的谈判进程,制定新的国际税收制度,将跨国公司作为一致的实体征税,并引入最低有效公司税税率,确保按照公约的目标和原则,对跨国公司进行公正、透明和有效的征税。
联合国经济和社会发展部助理秘书长纳维德·哈尼夫指出,对更具包容性的国际税务合作的需求反映了对多边解决方案的深切信任。他呼吁成员国和其他利益攸关方进行公开对话,以确定使国际税务合作更具包容性,他表示:“现在是改善国际税务合作的决定性时刻,我们应该利用这个机会建立一个由每个人拥有并为每个人服务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