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案评析
本案是一起较为典型的矿产开采型生产企业少缴资源税等税款的涉税违法案件。涉案企业以明显低于市场同类产品售价的价格长期向关联方低价销售产品,少缴资源税、增值税;在获得林地使用权后,未依法及时足额缴纳耕地占用税。
本案企业的违法情况在行业中具有一定代表性,其呈现出的问题,税务机关应予以关注和重视,并采取针对性征管措施加强管理,以帮助企业降低税收风险,同时防止税款流失。
强化数据分析,增强异常业务辨识能力。在日常税收征管中,关联交易一直是税务机关重点关注的行为。为了少缴税款,一些企业通常采取向关联企业支付管理费、特许费、低于市场价销售产品、以不合理的价格转让无形资产等方式,以达到转移利润、人为调节税负等目的。本案的涉案企业即是采取向关联企业低价销售产品的方式,转移税负,少缴增值税、资源税。为此,税务机关在日常监管中,应加强相关行业中规模企业的经营信息和涉税数据采集力度。同时,与市场价格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部门深入协作,掌握行业平均利润率、产品平均售价、盈亏平均成本等指标。以此为基础,构建企业关联交易风险监控模板,结合企业申报数据和财务报表等,开展关联交易风险分析,如发现企业向关联企业低价销售产品、高额支付管理费用等异常情况,及时采取评估、核查等征管措施。
掌握用地情况,防止税款流失。本案查办过程中,办案人员通过与国土资源部门协作获取企业占用林地数据、实地核实企业用地情况等方式,最终确认涉案企业未及时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的违法事实,追征了税款。为强化耕地占用税征管,确保相关税款不流失,税务机关在加强矿产开采、工业制造等企业日常巡查的同时,须与国土资源部门密切协作,定期交换、更新企业林地、耕地占用数据,通过厘清企业实际占用林地、耕地情况,及时发现企业违规占用土地和未缴耕地占用税行为,以确保耕地占用税征管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