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何爽 通讯员刘春祥)近日,吉林省政府发布《吉林省税收保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进一步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保障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这是吉林省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重要举措,为推动形成“政府领导、税务主责、部门配合、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税收共治大格局迈出了重要一步。《办法》将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共二十七条,明确了在吉林省开展税收协助、信息共享、税收服务、监督管理等活动的适应情况和基本原则,以及省内各部门、单位在健全税收保障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涉税协调机制、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和涉费信息交换制度等工作中的法定职责;规范了保密要求、推动纳税信用建设、防范涉税违法行为、开展涉税宣传、加强涉税中介机构监管、完善涉税争议解决机制、推进涉税政务公开、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等具体内容;规定了涉税信息共享制度,进一步保障涉税信息的安全管理、科学运用;明确了税收保障工作的监管主体,完善投诉举报制度,规范相应法律责任。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的出台实施,推动了税费征管工作由一方“单打独斗”变为多方“联合作战”,将进一步助力政府“一张网”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助推形成税收“精诚共治”的良好局面。吉林税务部门将结合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面抓好《办法》的宣传与落实,完善“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全力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吉林篇章贡献税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