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大数据产业税收优惠主要由州政府提供

2023年06月13日 版次:05        作者:沈思 荆宜松

近日,美国亚马逊公司获准在俄勒冈州波特兰市莫罗县再建5个数据中心,并因此在未来几年获得价值约10亿美元的财产税减免优惠。据了解,亚马逊在莫罗县已经有4个巨大的数据中心,并在当地提供了几百个与其业务相关的工作岗位。数据中心是俄勒冈州增长最快的产业之一,仅去年1年,该州就为数据中心产业提供了1.8亿美元的税收减免。

在当今高度竞争的全球经济环境中,支持大数据产业的创新和发展,成为各国追求经济增长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战略。美国对高科技产业推出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对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支持创新的联邦政策

美国最主要的企业技术创新税收激励政策源于1981年出台的《经济复苏法案》。该法案为企业提供研发税收抵免政策,经过40多年的历史演变,已经构成促进企业科技创新税收政策的主要框架。

在委托外部研发上,该法案对小企业、联盟、实验室等有更为优惠的规定,使它们拥有比普通企业更高的计入研发费用的比例。对于年收入不超过500万美元的小企业,还允许将额度用于抵免企业为员工代扣代缴的薪金税,总额不得超过25万美元,解决了尚未盈利的初创企业无法获得激励的问题,并有助于减轻企业人力成本压力。

在研发活动方面,企业自身进行的研发活动和委托外单位进行的研发活动都可以获得抵免,研发活动的经费支出包含研发人员工资、材料费、设备租赁费等。同时,研发活动还需要满足一定条件:要以开发新的产品或服务为目的;要利用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或科学的方法;研发活动要符合企业营利的目的,与其经营范围相关;要实现性能、质量等方面的改善。在此基础上,还要确定活动产生的费用符合研发费用的条件,一般仅包括会计准则下费用化的经营性支出,且必须与研发活动有直接关系。

根据企业成立时间、开展研发活动时间和归集研发费用时间等,该法案提供多种税收抵免计算方法的选择,包括传统减免法、新企业减免法和替代简化抵免法3种。按照传统减免法,企业在美国本土进行研发活动的支出超出其基数的部分可以获得20%的税收减免。新企业减免法适用于成立时间相对较短的企业,税法根据新企业的不同情况规定了各自的固定基准百分比,免去了计算过程。替代简化抵免法公式如下:抵免额=(当年研发支出-前三年研发支出平均值的50%)×14%。

州政府以税收优惠鼓励大数据产业发展

美国针对特定的高科技产业的上下游均发布了特定税收抵免政策。

以大数据产业为例,随着城市对“云计算”的需求不断增长,美国各地政府一直为建设或运营数据中心的公司提供税收优惠。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些税收优惠主要是由州政府提供的。地方政府针对数据中心的税收优惠较少。美国联邦政府也不是为数据中心行业提供税收优惠的主要参与者。

在设备使用方面,马里兰州对数据中心设备使用方面的销售和使用税进行豁免,只需相关企业在马里兰州新建或扩大数据中心规模,并创造就业岗位。北卡罗来纳州也提供类似的服务,除了数据中心设备之外,数据中心消耗的电力也可享受销售和使用税减免。在产业用地方面,包括弗吉尼亚州在内的美国各州相继颁布法规,以几乎为零的房产税税率吸引数据中心建设者。

地方政府为数据中心提供税收减免的例子有限。弗吉尼亚州的劳登县是美国一些最大的数据中心所在地,该县也提供销售和使用税减免。在数据中心已经蓬勃发展的地区之外,地方政府对利用税收政策激励数据中心建设的兴趣不大。

联邦政府也很少有鼓励数据中心发展的税收激励政策。美国政府去年通过的《削减通胀法案》提出为购买碳减排设备的数据中心提供税收抵免。显然,这一举措是为了推进数据中心的可持续性发展,毕竟数据中心向来是能源消耗大户。

税收优惠政策呈现四大特点

通过对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分析,可以发现,美国鼓励研发的税收优惠呈现出四大特点。

以间接优惠为主直接优惠为辅。历届美国政府都积极采用加速折旧、税收抵免和费用扣除等政策手段,同时辅之以适当的所得税调整和降低资本利得税税率等措施。将直接优惠措施的透明度高、政策导向性强的优点与间接优惠措施的高灵活性和直接针对创新过程的特点结合起来。

税收优惠计算较简便。高度关注纳税人的体验和便利程度,在为高科技企业提供多种税收优惠组合的同时,对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和标准界定较为清晰,且就税收优惠额的计算提供了不同选择,避免纳税人理解不到位导致的计算错误。

全链条扶持产业发展。除了发布“普适性”的税收抵免政策外,美国对高科技产业的扶持并不拘泥于研发等某个环节,而是在产业链分析的基础上,针对相关行业的重点要素,例如人力资源、数据设备、产品销售等,扶持当地迅速形成产业聚集,构建规模优势。

产业歧视政策意图明显。在给予产业税收政策优惠的同时,美国政府对竞争国家的企业采取明显的歧视性政策。例如,在税收优惠中设置原产地或产品成分的前置条件,从生产和消费端将有关国家产业排除在市场之外,体现出美国在高科技竞争领域的“霸权主义”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