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税务系统队伍大、层级多、分布广、战线长,90%的干部工作在基层,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在基层,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以“有效监督”促进“基层善治”。
聚焦“关键少数”。基层领导干部有很强的示范效应,管好“关键少数”能够引领带动“绝大多数”。要紧盯关键人,从严从实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等“关键少数”的日常监督,层层压实责任,推动“关键少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要紧盯关键事,重点监督基层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参加民主生活会和“三会一课”等情况。要紧盯关键时,抓住“征管查、减免罚、人财物”等权力行使重要时点,以及节假日等重要时点,实施全周期监督,真正做到常管常严。
聚焦重大决策。基层处于落实党中央重大税收决策部署的第一线,要以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的政治监督,保障“国之大者”在基层落实落细。要看党中央关于税收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得怎么样,看属于基层税务机关的职责有没有担当起来。树立“业务工作出问题,责任落实找原因”的理念,聚焦举措是否务实、成效是否扎实、问题是否解决、群众是否有感,从行动看政治担当、从落实看政治效果,把政治监督贯穿基层治理全过程,融入“抓好党务、干好税务、带好队伍”各方面,推动实现监督力量、机制、态势常在,基调、措施、氛围常严。
聚焦难题要害。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解“上级监督远、同级监督软”难题。上级机关要作好示范,在履行监督责任上树立标杆,用好专题会商、提醒谈话、纪检建议书等方法,为基层开展监督提供可参照的工作范式。要压实责任,采取蹲点调研、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提级监督、下沉式监督、贴近式监督,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微腐败”问题,推动“四个有人管”。要坚持明责、督责、述责、考责、问责一体推进,完善“下抓两级、抓深一层”工作机制,形成责任运行全闭环。
聚焦贯通融合。要坚持抓机关带系统,做到一个部门管好一个条线、一个条线贯通一个系统。持续深化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强化上级纪检机构统思想、统工作、统机制、统力量作用,加强基层纪检组长和纪检干部配备,把纪检监督拧成绳、做扎实。要推动横向贯通,把专责监督、职能监督、日常监督、“一案双查”统筹起来,促进监督重点有机衔接,监督行动集成部署。同时,借力地方纪委监委、新闻媒体,以及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公众,形成监督合力,进一步提升监督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