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国家税务总局靖江市税务局与当地法院建立破产案件税费征缴协作机制,确保了破产案件相关税费不漏缴。据统计,该机制建立后,截至目前,该局共向破产管理人申报税收债权42次,通过与法院协作在后期破产清算过程中清收税收债权和依法处置破产资产,共入库税费3400余万元。
“协作机制建立以前,由于税务、法院双方信息沟通不畅、工作步调不一致等原因,税务机关无法及时掌握破产案件审理情况和后续案件执行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处理情况,因此存在较大的税费流失风险。”靖江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说。
为此,靖江市税务局积极与法院沟通,经过多次洽商,去年5月,双方就破产案件税费征缴建立协作机制达成共识。
双方明确,设立专门人员从事日常信息沟通和联络工作,通过建立完善网上信息平台等方式,加强破产案件相关涉税信息传递。在日常工作中,税务机关收到法院传递的企业破产案件审理信息后,须派遣税务人员与法院工作人员一起,参与企业破产案件审理流程。在此过程中,明确税务、法院、破产管理人的权责划分,理顺破产企业相关涉税业务处理流程,解决企业破产清算过程中各类涉税问题,并通过及时申报税收债权、与法院协作参与破产企业资产处理等工作,使税收债权及时得到清偿,确保相关税费不流失。
不久前,该局接到法院传递的某空调设备公司破产案件审理信息。税务人员介入后发现,该企业在以往经营年度中曾从事出租房产、占用土地和转让房屋及土地使用权等活动,并且欠缴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费合计109万元。根据协作联动机制,该局立即向法院通报了企业欠缴情况,并向破产管理人及时申报税收债权。案件进入资产拍卖阶段后,在法院的协作下,通过拍卖财产分配,企业这笔欠缴的税费最终顺利征缴入库。
靖江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联动机制建立后,对于法院审理的破产案件相关税费征收事项,税务机关已由事后管理变为全程监控。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加大与司法部门的合作力度,逐步将法拍强制执行、企业经济纠纷等案件纳入协作范围,通过进一步提高联动机制运转效率,拓展协作广度与深度,不断提升税收共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