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能享受500万元递延纳税优惠,确实出乎我的意料。感谢前来调研的税务干部,为我们带来‘真金白银’的实惠,提振了公司境外股东追加投资的信心。”前不久,青海海西蒙西联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郝宇铎在办结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优惠后说。
今年5月底,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国际税收管理处联合青海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税务局开展针对企业的调研问需活动。调研组青年税务干部金田田在海西蒙西联投资有限公司调研时了解到,该公司的境外股东准备将部分资金用于内蒙古某企业再投资,初步判断这种情况符合享受递延纳税优惠政策的条件。
“前来调研的干部得知我们股东有再投资的意向,主动向我们介绍政策内容,并立即向上一级税务机关汇报。”郝宇铎说,“确定我们可以享受优惠政策后,她还帮我们财务人员梳理需要准备的材料,辅导财务人员填写申报表,特别周到。”
受理企业提交的享受递延纳税政策报告表后,青海税务部门省市县三级机关联动,第一时间与内蒙古税务部门取得联系,结合实际请对方税务局协查被投资企业是否满足享受递延纳税政策等情况。得到对方税务部门准确回函后,青海海西蒙西联投资有限公司顺利享受到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境外投资者再投资递延纳税是我国吸引外资的有力政策措施之一。自2018年1月1日起,境外股东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用于境内再投资的,满足一定条件后,实际收回投资前可暂不缴纳预提所得税。
为确保外资企业能够快速精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青海省税务局持续优化政策辅导和服务流程,对企业开展量身定制的政策辅导,提供专业度更高、协同性更强的申报数据预审提醒、错误数据反馈更正等服务,帮助企业全面理解和把握政策,确保政策落实“零延误”、税惠享受“零折扣”。
青海省税务局国际税收管理处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立足青海国际税收管理工作实际,集中骨干力量打造服务样板,以点带面促进青海国际税收基础管理提质增效,把服务企业的成效书写在青海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