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20时,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堵城镇S村村委会的会议室里亮着灯。在这里,黄冈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检查人员正与村民高某华进行一场特殊的谈话。
“请问你家的地流转出去以后有没有种棉花?这3年共卖出去了多少棉花?都卖给谁了?”检查人员询问。
“没有呀,我家的地都流转出去好多年了,没有种过棉花。同志,这是怎么回事?我没有干过犯法的事啊!”高某华紧张地回答。
“老乡,你莫紧张,我们在调查一个案子,找你是核实下有关情况,你如实说就可以了。”检查人员解释道。
原来,最近黄冈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接到案源线索,立案查处黄冈某棉业公司涉嫌虚开骗税案。该公司的收购发票显示,在2020年至2022年期间,该公司从S村358个农户手里收购2600万元籽棉,高某华是其中一个农户。村委会提供的土地流转合同显示,高某华于2013年将自家土地流转给黄冈某园林公司,同村还有357个农户与高某华一样,将自家土地流转给了这家园林公司。
那么,涉案的棉业公司近3年来是否在S村收购了籽棉?如果是,到底收购了多少籽棉?考虑到多数村民白天出去干活,天快黑才回家,检查人员决定除了白天到村里走访外,傍晚再到村里询问。
在村委会会议室里,检查人员一边翻看收购发票,一边详细询问,从谈话情况看觉得高某华像是真不知情,便对高某华说:“你要实话实说,不要隐瞒。据我们了解,近3年以你的名义向某棉业公司卖了216938元籽棉,比如仅在2022年9月23日这一天就有8笔籽棉销售业务,销售籽棉4677.4公斤,金额合计75456.7元。”
“不可能,我家才1亩3分地,就算种棉花,一亩地不过200公斤~250公斤,3年也不到750公斤。同志,我家的地流转出去10年了,我没有种棉花,不可能卖籽棉给谁呀!”
“你的身份证有没有借给别人用过?”
“没有,没有,身份证一直在我这里好好保管着。”
“哦,同志,我记起来了,村里当时说签土地流转合同要拿身份证去复印,村里后来把身份证还给我了……”
“原来如此。”检查人员心里有了答案。
目前,根据规定,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具收购发票一般都是自行开具、自行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企业只需要农户身份证信息就可以完成有关操作。从对高某华的调查情况看,检查人员认为涉案棉业公司的籽棉收购业务真的有问题。
其实,检查人员在当天白天已走访8个村民,8个村民都说“我们10年都没有种过棉花了,不可能有棉籽卖的”,所述与高某华的说法一致。
每次询问结束,检查人员都提醒村民保护好身份信息。整理、固定好走访村民取得的证据,检查人员消失在夜色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