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凭证”中隐藏的“大秘密”

2023年07月18日 版次:08        作者:郭霖

河南省P市某区税务局干部张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被移送地方纪委监委时,流下了悔恨的眼泪,并对纪检干部感慨道:“感谢组织给我主动承认错误的机会,让我能够坦白自首,我知道触犯了法律法规,我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

2019年4月初,河南省税务局党委纪检组在线索核查中发现该局的财务会计凭证中缺失原始凭证,随即把问题线索转交给P市税务局党委纪检组办理。

P市税务局党委纪检组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核查组开展核查。核查组一边分析案情,一边搜集资料,对2018年以来的财务会计凭证进行了全面核查。随着核查的深入推进,核查组发现多笔办公用品支出只有记账凭证而无原始凭证。核查组立即找该局财务管理股主持工作的副股长兼会计张某了解情况,张某称缺失的这些原始凭证还没来得及装订,并答应马上提供。随后,张某先后以单位搬家、本人生病等诸多借口一再推托,并对核查组拒而不见。核查组工作人员感到张某涉嫌违纪违法,一边在电话中与张某讲清党纪国法和利害关系,要求其必须提供缺失的原始凭证;一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实思想教育引导工作。

在核查组的教育引导下,张某终于向组织坦白:“对不起,我辜负了组织的信任,多次挪用了公款。”该局局长了解情况后立即向核查组报告,并第一时间免去张某财务管理股副股长职务,责令其交出财务印章等物品。

核查组随即组织人员与张某谈话核实,并向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和纪检组长汇报。谈话中,张某交代了事情的前因后果。他原本是会计,担任出纳的同事工作太忙,看着张某比较老实,就将本应由自己保管的单位银行账户密码和U盾都交给张某代为保管。张某因沉迷网络游戏,有时钱不够花,便从单位银行账户往自己银行卡账户里转账,并编造会计凭证把账冲平,隐瞒自己的不法行为。在欲望的驱使下,他从刚开始的一次转两三千元,到后来一次转八千元、一万元,金额越来越大。

鉴于张某的行为已涉嫌职务违法犯罪,需要及时向地方纪委监委移送。市税务局党委纪检组一边向省税务局报告,一边与地方纪委监委协调沟通。4月15日,张某在其家属和区税务局党委纪检组干部的陪同下到区纪工委投案。4月16日,张某被采取留置措施。12月5日,张某因犯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开除党籍和公职。

案件发生后,P市税务局既正视问题,又着眼长远,围绕张某案在全市税务系统采取以案促改、问责追责、自查自纠、完善制度等一系列措施。2020年4月,全市税务系统警示教育大会对张某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了通报,同时对该案件中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5名受处分人员和3名受组织处理人员也进行通报,并宣读以案促改实施方案,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持续发挥警示震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