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税收调控的精准性有效性可持续性

2023年07月19日 版次:05        作者:赵福昌 赵久悦

税收政策“加力提效”,短期应强化税收调控的精准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将有限的税收政策资源用在“刀刃”上;中长期应完善促进绿色发展、共同富裕、数字经济发展的税收制度。

2022年,面对超预期的国内外不确定性和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我国及时出台实施系列税费支持等政策,着力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关于2022年中央决算的报告》指出,下一步要“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税收政策加力提效,应提升政策的精准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促进高质量发展。

高质量发展,是能够很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需要的发展,是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发展,是创新成为第一动力、协调成为内生特点、绿色成为普遍形态、开放成为必由之路、共享成为根本目的的发展。供给上,产品和服务质量高,适应人民群众多样化、个性化和不断升级的需要,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良性机制,进而有效提升全要素生产率;分配上,实现投资有回报、企业有利润、工人有工资、政府有税收的市场化评价贡献机制。推动高质量发展,应坚持质量第一、效率优先,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

税收政策推动高质量发展,应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发力:促进创新发展,推动实现创新驱动,提升经济效率;注重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补齐弱项短板;坚持生态优先,促进实现全面绿色转型;助力高水平开放,推动形成新发展格局;坚持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增进民生福祉。

我国正处在经济恢复和产业升级的关键期,税收政策应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在稳增长、促改革、谋发展的过程中不断优化,短期和中长期有侧重地发力。

短期侧重政策调控。2022年实施的减税降费政策对促进经济企稳回升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2023年减税降费政策空间相对收窄,但稳增长压力犹在,需要强化税收政策调控的精准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将有限的税收政策资源用在“刀刃”上,统筹推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推动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

一是强化税收政策的精准性、有效性。将稳增长与促创新、降成本、保就业有机结合。税收政策应聚焦制造业、小微企业和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比如对工业母机等高端制造行业参照实行集成电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继续实施好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或增值税加计抵减、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计征收等优惠政策。在统筹考量筹集税收收入的基本要求前提下,充分考虑不同经营主体的实际困难,对不同行业有针对性地运用税费支持政策,促进上中下游行业通力合作。

二是提升政策管理水平,确保政策落地生效。严格贯彻应收尽收原则,强化管理。防止收过头税,防止涉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也要防止应收未收的情况,维护正常的税收环境和市场秩序。保障减缓税政策的有效接续,促进企业平稳发展。强化2022年与2023年减税降费政策衔接,防止出现政策断档、政策急转弯。强化政策宣传,避免经营主体因不知晓政策而影响已有政策落地生效。

三是加强各类政策协调配合,形成共促高质量发展合力。一方面,在当前经济恢复的基础尚不稳固的情况下,需要打好税收优惠政策“组合拳”。在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方面,全面落实中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在降低企业融资贷款成本方面,进一步落实对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利息以及对向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担保的收入减免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另一方面,政策加力提效需要强化政策协同,优化包括税收政策在内的各项财政政策。把握税收调控力度,根据税收与财政支出等其他财政资源的作用定位,协调税收政策与财政支出等其他政策的组合运用,各有侧重、相互配合。

中长期侧重机制完善。一是完善绿色低碳税收体系,着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我国现在已构建起包含资源税、环境保护税、企业所得税等在内的绿色税收体系,实施了一系列旨在促进企业绿色转型的税收优惠政策。比如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车购税减免政策,巩固和扩大了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优势,也有利于提振消费稳经济。应扩大减碳减排、节能节水等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优化清洁能源税收体系,发挥好税收优惠政策对绿色低碳技术的支持作用,采取税收减免、加速折旧、投资抵免等税收支持形式,有效降低绿色低碳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成本。

二是强化税收调节功能,着力推进共同富裕。税收在调节收入分配、加强民生保障、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应进一步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财富积累机制,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引导和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持续探索税收在支持个人和企业购买商业养老保险方面的路径。通过税收调高、扩中、补低,促进形成橄榄型社会,强化区域、城乡税收调节。

三是进一步健全税制、推进税收法定,稳定市场预期。应适应数字经济时代要求,加快建立完善与数字经济相匹配的税收制度。在完善流量收入税制的同时,研究存量财富调节的税收制度。进一步加快落实税收法定,增强税制确定性,提振市场预期,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赵福昌系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财政与国家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赵久悦系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院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