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6家从事数字经济的跨国巨头相继在尼泊尔税务部门进行登记,引起业界关注。据了解,为了将在尼泊尔从事数字经济的外国公司纳入征税范围,尼泊尔政府在此前通过的本财年预算案中决定,对在尼泊尔境内开展业务的外国数字公司征收电子服务税。然而,虽然出台了相关税收法规,但在尼泊尔税务信息系统登记的外国公司寥寥无几。
尼泊尔税务局大企业办公室的税务官员萨杜拉姆·普达赛尼表示,6家进行了税务登记的外国公司是:谷歌亚太私人有限公司、微软区域销售私人有限公司、领英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美国培生公司、Ibsco国际公司(研究平台和数据库管理)、元宇宙平台及其下设的脸书公司。
根据电子服务税法的规定,向尼泊尔消费者提供电子服务年度交易额超过20万卢比(1美元约合131.22尼泊尔卢比)的非居民须按服务价值的2%缴纳电子服务税。在尼泊尔提供电子服务的企业必须提交其年度详细的业务报告和纳税信息。对那些已注册但未纳税的外国公司,除补缴税款外,如果企业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报告,须按年交易额的0.1%缴纳利息;如果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税款,须按年交易额的15%缴纳利息;如果企业漏报或隐瞒应申报的税款,将被处以税额50%的罚款。
然而,该税法没有明确规定未在税务系统登记的外国公司将如何接受管辖并缴纳税款,也没有说明税务部门将对未登记的外国公司采取何种行动。
据了解,尼泊尔税收咨询委员会此前发布的《2079年展望报告》指出,近年来,社交媒体产生了大量的广告收入。由于未能将在尼泊尔境内提供电子服务的公司(包括社交媒体)纳入征税范围,大量税收收入流失。税收咨询委员会的报告援引一家数据门户网站的数据称:“在尼泊尔,在未进行税务登记的社交网络上开展广告业务的公司数量正在迅速增加。这些社交网络每年从尼泊尔向国外转移数十亿卢比的收入。”据统计,截至2022年,尼泊尔已有1333万脸书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