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眼的一行字带出违纪问题

2023年07月25日 版次:08        作者:金惠孔

■监督中的故事

2020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党委纪检组收到一件反映某市税务部门退休干部有关问题的实名举报。信件反映该干部退休后一年就到某企业任总经理,违反了国家对领导干部退休后的有关规定,并且该干部在任时与任职企业老板存在权钱交易。

“被反映人早在2014年就退休了,反映的问题属于违反领导干部退休后从业限制规定的问题,要不委托市税务局党委纪检组核查?”“被反映人在国地税机构合并前早已经退休,退休这么长时间了在企业任职应该没多大问题,要不采用函询方式处置?”在案情分析会议上,甘肃省税务局党委纪检组干部讨论着。

“问题并没有那么简单,信件反映的问题不只是一项违纪行为。信件反映‘2016年前后被人举报后暂时没有去该企业上班,等风波平息后依然在该企业上班领薪’,这句话虽不是那么起眼,但我觉得有必要进行深挖,有可能存在欺瞒组织的问题。”一位纪检干部的话引起了大家的注意。

会后,甘肃省税务局党委纪检组干部迅速调阅了原省地税局相关案卷资料,但查遍所有资料后,一无所获。

“如果以前反映过这个问题,因被核查人退休前是副调研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应该由原省地税局纪检组受理,难道举报信反映的问题不真实?”负责该举报问题的核查组百思不得其解。

“对了,原省地税局纪检组自2016年起实行省纪委派驻制,国地税机构合并后,驻原省地税局纪检组撤回省纪委,并将派驻以来所有案卷资料全部交回省纪委,被反映人的案卷资料会不会交回省纪委了?”想到这儿,核查组立即查阅了驻原省地税局纪检组移交省纪委档案处资料目录,果然发现目录中2017年度资料有被反映人初核卷。

根据获取的这条信息,核查组迅速调取了案卷资料,案卷明确记载驻原省地税局纪检组于2016年12月对被反映人违反领导干部退休后从业限制规定在企业任职取酬的问题,进行过核查处理。

随着核查的深入,被反映人欺骗组织、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等问题逐渐浮出水面。

最终,经核查认定,2017年1月在驻原省地税局纪检组核查期间,被反映人向组织承诺不到企业任职、主动退返从企业领取的报酬,并向组织提交了企业收取其退还薪酬的收据及证明。考虑到被反映人态度较好,驻原省地税局纪检组对其免予党纪处分,给予其诫勉谈话。但核查组发现,被反映人向驻原省地税局纪检组提供的退还薪酬收据及任职公司收取其退还薪酬的证明均为虚假证明,且被反映人在驻原省地税局纪检组对其处理后,不思悔改,不落实向组织的承诺,依然我行我素,继续在企业任职。

2020年10月30日,被反映人最终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调整退休待遇,收缴63万余元违纪所得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