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六如:中央苏区首任税务局长

2023年07月31日 版次:07        作者:肖江浩 方平红 罗舜爱

6月29日,李六如故居开展仪式在湖南省平江县加义镇泊头村举行。故居设立“首任税务局长——李六如与人民税收起源”专题陈列展览,在“伟大实践”“革旧鼎新”“勇于开拓”“廉洁从税”“贡献巨大”“赓续血脉”6个展区,通过文物史料、照片雕塑、艺术装置、融合多媒体等艺术表现形式,重现中央苏区时期李六如等税务先辈为支援革命战争、促进苏区经济发展作出的伟大贡献。

李六如,湖南省平江县人,1887年出生,1921年经毛泽东和何叔衡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财政人民委员部首任税务局长,兼任国家银行副行长、代理行长,中央财政经济部副部长等职,是开辟党领导下的红色财政、税务、银行、关税工作的革命先驱。新中国成立后,李六如任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政法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检察署副检察长兼党组书记,1973年4月去世。

近日,笔者先后到李六如故居、江西瑞金追寻税务前辈的革命精神,探寻李六如在中央苏区的“税月”往事。

中央苏区首任税务局长

1913年,李六如留学于日本明治大学,专攻政治经济学科。1918年,他心怀“实业救国、教育兴国”的愿望回到家乡,曾在平江县城先后开办救民工厂和兴业织布公司。加入中国共产党后,李六如参加了北伐战争,此后任南洋共产党临时委员会宣传部长。

1930年夏,李六如由中共驻香港南方局调入中央苏区工作,担任闽西苏维埃政府秘书长,直接领导闽西苏区财政、金融等工作,因成绩显著,得到福建省委的肯定。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后,设立中央财政人民委员部,是苏区政府财政工作的最高领导机关,财政人民委员部设立税务局,下设农业税征收科、商业税征收科、工业税征收科、关税征收科、财会总务科5个部门,办公地点设在江西瑞金叶坪村谢氏宗祠。1931年11月,李六如被调到中央财政人民委员部税务局担任首位税务局长。

苏区建立初期,税收工作处于各自为政的状态,财政收入主要靠打土豪、没收筹款、对地主罚款、战争缴获、动员富农或商人捐派等方式获得。随着土地革命的深入,取之于敌的财源减少。但红军和根据地的扩大,则使得苏区政府的开支大量增加。特别是在历次反“围剿”斗争中,财政异常艰窘。要使苏区财政来源有稳固基础,就必须改变以取之于敌为主的财政收入模式,变为以取之于民为主。

实行统一的累进税

担任中央苏区税务局首任局长期间,李六如利用自己所长与实践经验,结合苏区实际,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建立和完善税收征管办法,迅速统一了中央苏区税政,增加了中央苏区财政收入。

1931年11月—1933年10月,李六如参与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暂行税则》的制定工作,并起草《关于颁布暂行税则的决议》。

1931年11月28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颁布《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暂行税则》(以下简称《暂行税则》),全面统一苏区税收制度。《暂行税则》包括总则、农业税、商业税、工业税、附则等五章共22条。总则依照《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的规定,明确苏区范围内废除国民党军阀的一切田赋丁粮,苛捐杂税、厘金等,实行统一的累进税,建立人民税收,作为苏区财政收入的经常性来源。

《暂行税则》将苏区税收分为商业税、农业税、工业税三大类。农业税是苏区的主要税种,包括土地税和山林税等,是对农业收入征收的一种税,共分为12个等级。苏区税收的基本原则是把重担放在剥削者身上,贫农、中农税轻,富农税重,雇农及红军家属免税,受灾地区减免税收,这得到了广大工农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1932年8月13日,中央人民委员会第22次常会通过《财政部暂行组织纲要》,时任财政部部长邓子恢与税务局长李六如共同签发了《财政部暂行组织纲要》,并先后下达了《关于统一税收问题》等训令,制定了《土地税征收细则》。1933年3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颁布《财政人民委员部第15号训令——建立关税制度》,决定在各重要的赤白交界处设立关税处,开征关税。关税分进口税、出口税和通过税。中央苏区在赣县、宜黄、乐安等15个县的边境、水陆要冲设置了24个关税处。

中央苏区还大力加强税务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中央苏区的税务干部主要由以下两部分组成:一是从军队和地方干部中调入的人员;二是从工人、店员和知识分子中吸收的人员。1934年7月,中央税务局迁往瑞金县云石山乡丰垅村单独办公,税务干部队伍进一步发展壮大。

1934年,第五次反“围剿”失败后,红军主力北上抗日,李六如作为苏区税收工作的开拓者之一,服从安排留在中央苏区坚持斗争,负责财经工作,度过了转战赣南的艰难岁月。

税务队伍的廉洁佳话

土地革命时期,党和苏维埃政府非常注重反腐倡廉,从中央到地方,领导以身作则、廉洁奉公。李六如对税务干部队伍严格管理,广大税务干部严格自律,留下了许多廉洁佳话。

赣县茅店关税处工作人员每天经手的物资、银圆总价不菲,但他们从不占用一分一毫。老关税员陈水北在《海关红色档案故事》一书中的《追寻苏区关税足迹》一文中回忆道:“一次我们从船里背盐上岸,由于长期缺盐腿发软,背一包二三十公斤的盐很吃力,我们拄着木棍爬行,累得满身出冷汗,但是我们没有吃一粒盐。想想前方作战的红军,想想医院里的许多伤员,对这些盐我们动都不去动。”

会昌县筠门岭关税处也留下“千金难买一条道”的故事。据《追寻苏区关税足迹》记载,当时以大奸商朱德坤为首的走私集团,在会昌县各地大批倒卖粮食走私出境,筠门岭关税处接连3次将其查获,没收了近5万公斤粮食,罚了5倍的税款。为牟取非法利益,朱德坤派两名小商贩挑了几担贵重礼物来到关税处,找到负责人说,只要你们以后让粮食出境,朱老板愿意捐赠银圆5000块、黄金30两为谢。关税处严词拒绝了他们的贿赂,并派出缉私队,直捣走私集团老巢。筠门岭关税处曾在3个月内查获走私偷税案件240多起,没收28万多斤粮食及一批烟土、金银和首饰。

为红色政权提供重要财力支持

李六如领导下的中央苏区税务局十分注重税收政策的宣传,利用《红色中华》《斗争》等报刊作为宣传工作的主要阵地。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编印的《苏维埃法典》收录了部分关于苏区税收工作的法律文件,是各级部门宣传税法的工具书。

在协税护税方面,中央苏区也有创新探索,中央苏区成立了商业税征收委员会、土地税征收委员会、土地税检查委员会等协税护税管理机构,通过各级委员会,区、乡政府等部门的共同协作,加强税收征管。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税务局的税收工作,在反“围剿”战争中贡献巨大,中央苏区税收成为全国苏维埃税收的中心,为打破经济封锁促进苏区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税收减免支持,使中央苏区各类合作社组织蓬勃发展,到1934年2月,消费合作社发展到1140个,粮食合作社发展到10712个。

中央苏区税收为革命斗争提供了重要财力支持。1932年,茅店营业税委员会在一个半月内,征收商业税共计大洋3000多元,占全县3个月筹措红军战费总数的3成,有效地支援了红军作战。1934年8月—10月,建宁、泰宁等6县税收收入占经常性财政收入的44.6%。

苏区税收的伟大实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进程中完善财税工作的重要内容。苏区废除苛捐杂税、厘金等,实行统一的累进税。苏区税收工作为中央苏维埃政权提供了稳定的财政收入来源,为供给红军、支持革命战争、保障苏维埃政府运行、发展苏区经济提供了重要的财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