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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海门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分局长 周海:土地增值税涉及的收入、成本费用具有时间跨度长、涉及面广等特点,其确认和计量相对复杂,亦有可能被纳税人“隐藏”起来。因此,税务机关在对“三无”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前,需要对项目情况有基本的了解,找到需要重点攻克的难题,制定合理的审核预案。在具体审核中,要用好内查外调的工作方法——对内基于不同税种特点查找“三无”项目历史涉税数据,对外整合共享政府各职能部门的信息资源,为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打牢数据基础,进而降低因信息不对称可能带来的风险。同时,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往往业务体量大,时间跨度长,所有项目的成本费用情况会根据地域不同、发生时间不同而变化,仅依靠查阅财务资料和审核人员的职业判断,不足以客观还原项目全貌。基于此,有必要建立一套全面精准的数据模型,为审核人员提供对照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海门区税务局税政股副股长 陈佳杰:本案中,W公司财务档案资料保管不规范,不能提供账簿凭证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且法定代表人、财务人员纷纷“玩失踪”,最终被税务机关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确认土地增值税税款。企业的财税工作质量和水平,影响其土地增值税清算、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等纳税行为的水平。房地产企业一方面要强化诚信纳税意识,不要片面地认为“玩失踪”就能逃避纳税义务;另一方面要加强对相关税收政策的学习,不断提高财税管理水平,做到依法依规、诚信纳税。
◎信永中和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吉林财经大学中国大企业税收研究所研究员 邹胜:在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时,纳税人要着重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首先,整理保管好项目相关档案资料,避免因资料不齐全对清算工作的影响。其次,在遵从税法的前提下,做好事前规划、事前测算,按项目进度及时获得合规票据。再次,准确把握税收政策,厘清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的区分,合理确定扣除项目的归集和分摊方式。此外,对于“限地价竞公配”“红线外支出”等可能存在争议的特殊业务,纳税人可以在完善证明资料的基础上,加强与主管税务机关的沟通,结合政策要求和项目具体情况审慎进行税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