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来自湖北省潜江市的袁先生在国家税务总局石首市税务局干部的帮助下,顺利拿到不动产产权证。他感叹道:“签订《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就可以容缺办理涉税事项,不用再回老家拿户口簿,省去了两地来回跑的麻烦。”
此前,袁先生在石首市购买了一套住房,在市民之家办理过户时,发现户口簿遗忘在老家。了解到袁先生的情况,税务干部及时告知他该事项可以选择适用“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在详细了解到证明义务、证明内容、承诺方式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后,袁先生签下承诺书,很快办理完契税缴纳手续,并享受到相关税费优惠。
据了解,为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税务总局先后对个人购买家庭住房享受契税减征政策等12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作为2023年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改革事项“你诺我办”的创建试点,石首市税务局对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涉税事项容缺办理进行探索,将办理申报未携带公章享受容缺办理等风险可控的事项纳入“你诺我办”清单。今年以来,仅个人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申报减征契税、转让自用5年以上家庭唯一生活住房申报免征个人所得税两个涉税事项,石首市就有1123名纳税人享受到“你诺我办”的便利。
石首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和不动产登记中心、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之间通过要素整合和数据共享,不仅实现信息一次采集录入、部门互信共享,避免行政相对人对相同事项的重复承诺,也为税务部门即时查验部分证明材料提供了便利,实现部分事项“免诺”即办。
截至目前,石首市税务局已为41名群众解决不动产产权证书的办证难题,为243名办理申报未带公章纳税人容缺办理涉税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