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税收大数据这座“金矿”开采好

2023年08月25日 版次:05        作者:郑坤 董钧 许可

【新闻回放】国家税务总局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税务部门在尊重企业意愿前提下,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为困难企业“牵线搭桥”,累计搜集原材料短缺企业信息4262户,利用“全国纳税人供应链查询”功能匹配供应商15626户,帮助3670户企业有效实现购销,金额105.02亿元。

国家税务总局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税务系统累计搜集原材料短缺企业信息4262户,利用“全国纳税人供应链查询”功能匹配供应商15626户,帮助3670户企业有效实现购销,金额105.02亿元。这一亮眼“成绩单”再次证明:税收大数据蕴含着巨大价值。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伴随涉税数据来源不断扩大、数据关系日益复杂、数据规模持续“膨胀”,涉税数据融合与治理的难度也在不断上升,使各地税务部门在数据治理体系建设、数据资源潜力挖掘、数据安全保障等方面面临诸多挑战。在此背景下,笔者认为,应当在加强顶层设计基础上,进一步健全税收大数据治理体系,系统性提升数据规划、数据组织和团队、数据资产管理、数据质量管理、数据应用和数据安全管理能力,这样才能有效应对各方面挑战,把税收大数据这座“金矿”维护好、开采好、应用好。

——定计划,明权责,推动税收大数据管理体系高效运转。笔者认为,各地税务部门应围绕智慧税务建设,谋划制定符合本地税收业务特点的税收大数据规划。特别是应参照《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国家标准(GB/T36073-2018,以下简称DCMM标准),将数据管理规划进一步细化,持续推进数据管理机制、数据资源体系、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数据质量与数据安全等数据治理体系建设,并制定相应绩效考评指标,确保数据规划有效落实。与此同时,各地税务部门还有必要参照DCMM标准,建立决策、管理、执行和监督四层数据治理组织体系,打造包含数据治理专家、业务人员、技术人员在内的专业数据治理团队,以保障数据治理各项工作有效推进。

——盘数据,提质量,提高各类数据资产可用能力。针对各类业务系统数据间关系不清晰、难理解、数据冗余等问题,一方面,各地税务部门有必要建立元数据管理体系,通过盘点各类业务系统的数据字典,汇聚形成实时数据和历史数据的元数据资产目录,满足各类数据查询需求;另一方面,应建立数据质量问题处理机制、共享开放数据质量内评估机制和外评估机制,从源头上抓好数据质量管控。此外,还有必要从数据需求、数据设计和开发、数据运维等维度,建立符合税收大数据管理和应用特征的全生存周期管理机制,健全税收大数据申请审批、数据加工、数据平台运维、数据备份与恢复闭环管理流程和响应机制,以提升税收大数据管理效率、节约运行成本。

——重模型,强应用,打造更加智慧的数据支撑平台。针对数字技术能力和基础设施建设较为滞后、税务数据资源的开发力度不足等问题,笔者认为,各地税务部门一方面应结合实际,组建专职数据模型开发团队,通过统一的数据模型建模及管理工具,来更好支撑业务应用、数据分析和风险管理、税收经济分析及指挥中心应用等数据模型的设计开发,让税收大数据发挥更大价值;另一方面有必要进一步强化税收数据应用。比如,结合区域经济特征,构建符合本地特色的纳税人标签体系,更好服务于税收经济分析。再比如,在税务总局“一体式”应用体系框架下,不断开展本地化的税收大数据分析,更好服务于精确执法和精细服务。

——强监测,重考核,切实织牢税收数据安全防护网。随着涉税数据的范围与规模不断扩大,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变得日益重要。笔者认为,各地税务部门应当强化数据安全常态化监测与处置,通过搭建数据安全态势感知平台,实现对敏感数据查询、数据修改和数据导出等操作行为的监测;通过数据建模对信息系统和用户行为进行综合关联分析,提升对业务违规操作行为和风险的感知能力;通过搭建网络安全保障平台,实现“识别—定位—预警—处置”多级联动和闭环运行;还应当建立数据安全处理机制,提高数据安全风险预警和处置能力。

数据安全问题纷繁复杂。从实践看,研发人员有时由于缺少对数据安全的理解或缺少行为准则,可能在日常操作中留下安全隐患。对此,笔者认为,应当建立数据安全量化考核机制,将数据安全风险事件处置闭环完成情况、数据违规操作行为等,作为主要考核维度,督促相关人员增强数据安全意识,严守操作规范。与此同时,还可以设置主动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对违规行为进行整改、及时反馈并不断提升工作质效等加分项,以鼓励相关单位和人员主动加强数据安全管理,进一步织牢数据安全防护网。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