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视点
前不久,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指出,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税务机关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推出“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措施,强化服务企业经营尤其是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内容,比如更大力度帮助企业解决跨境经营涉税问题、防范涉税风险。企业跨境经营往往涉及复杂税收事项,税务机关为企业提供税收法律服务,是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支持。
从实际来看,多地税务机关在运用税收法律工具促进跨境经营发展方面已采取诸多措施,比如青岛成立RCEP成员国企业税收服务中心、大连签署简易程序单边预约定价安排等,取得良好效果。从整体来看,这些举措重点关注提升征管效能和优化涉税服务两个方面。前者主要通过加强专业化管理,集中处理企业跨境涉税争议,后者是灵活运用预约定价安排、税收协定程序等国家税收法律工具,以及加大税收政策宣传和指导力度,帮助跨境民营企业解决涉税争议,保护跨境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由于跨境经营涉及事项复杂,为更好促进企业跨境经营发展,税务机关为企业提供的税收法律服务需要进一步深化。
采取多样化方式帮助企业防范税务风险。当前,不少民营企业对境外涉税风险的管理仍较为薄弱,而不同国家、地区的税收法律不同,不同的“走出去”企业经营业务不同,面对的涉税问题、风险也不尽相同。税务机关可以在发布整体税收投资指南的基础上,结合企业的行业特点,有针对性地梳理涉税风险特征、指标,制定跨境税收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并引导企业建立健全风险控制机制。另外,税务机关可以收集整理跨境经营税收问题典型案例,总结分析风险点,结合案例向企业讲解涉税风险及如何避免,进而可以将这些典型案例分类,形成跨境经营税收风险案例库,并公布在省级及以上税务机关的官网上,供企业学习参考,帮助企业增强税务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
提高预约定价安排、税收协定运用的准确性。其一,预约定价安排方面。预约定价安排有助于企业降低税务风险,避免企业国际重复征税。为保障预约定价安排切实起到作用,税务机关要对预约定价安排中的关键内容进行清晰描述和准确界定,使跨国经营企业明确理解,避免产生歧义,影响预约定价安排签署、落实。其二,税收协定运用方面。税收协定作为协调处理跨境涉税争议的条约,能否得到准确执行直接关乎跨境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维护。目前,我国税收协定执行与国内税法的衔接还有待加强,比如及时将税收协定中关于纳税人权利和义务的约定转化为相应的国内法规定,在国内法中规范对常设机构、利息、特许权使用费及财产收益等重要条款的适用,制定详细明确的反滥用和反避税协定条款,便于税务人员和企业准确理解。另外,要进一步扩大税收协定覆盖网络,完善税收协定条款并健全税收协定协商机制,比如及时增加税收饶让条款,让跨境经营企业真正享受税收协定优惠,根据企业情况适当简化协商程序等。
深化跨境经营税收法律服务并加强信息管理。税务机关要关注国际税收新闻,及时更新发布国别或地区投资税收政策指南,帮助“走出去”民营企业防范税务风险。为促进跨境经营涉税问题处理,可以适当增加税收协定执行岗位人员,并联合高校等第三方专业力量建立跨境经营税收法律服务站点或团队,拓展跨境经营涉税问题答疑、维权、普法等工作,及时满足跨境经营企业对税收资讯服务的需求。在服务跨境经营发展的同时,税务机关要拓展跨境经营信息采集渠道,提高信息采集能力,及时识别、纠正企业在跨境经营中的不规范或违法税务处理行为,维护我国税收利益,促进企业规范发展。
(作者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