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以致用 用以促学 学用相长

2023年09月13日 版次:08        作者:蒋亚娟

税校合作是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财税法研究中心常抓的重点工作。我校每年培养财税法和税务方向法律硕士70余名、修读财税法学的本科生2000余名。目前,西南政法大学已与国家税务总局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税务局(以下简称重庆保税区税务局)、渝北区税务局、沙坪坝区税务局、重庆两江新区税务局等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项目。

我校财税法中心与渝北区税务局共建的培训基地,是目前重庆唯一集办税普法学法用法于一体的实体基地。该基地主展厅位于渝北区税务局三龙办税服务厅三楼,设立了办税缴费体验区、税收文化展示区、法治品牌工作区、交流培训互动区4个功能区域。西政税务师生深度参与了从前期策划到后期运营的全过程,学生担任“税收志愿者”,宣传税收法律法规,讲述税收发展历史、税收法治文化和税收改革历程。

学术研究应当立足国家和社会发展需求,学以致用解决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税校合作让学生有机会从调研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总结问题,并将表象的问题上升到理论层面进行深度分析,为最终的问题破解提供思路。作为重庆保税区税务局枫桥式税费争议调解中心的外部专家,今年暑假,我与学生一道前往重庆保税区税务局开展“税费争议调解”调研。在调研过程中,税务干部鼓励并引导学生站在纳税人的视角,思考如何完善税费争议调解的工作方案和工作流程。这一合作提升了该局税费争议调解专业化水平,有助于更好地维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

在实践中我发现,税校合作越来越普遍,并呈现出合作内容日趋丰富和合作层次逐渐提高的趋势。在实习中,学生有机会进入税务部门的科室,接触税收大数据平台、税收信息化管理系统等,直观感知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等相关工作。通过接触税务局相关工作,学生对自身职业规划更加清晰。在合作项目中,学生普遍对案例式、讨论式的课程内容更感兴趣。例如税收实务前沿专题这门课程会选择当下税法实践中具有前沿性和讨论度的专题进行讲授,邀请税务干部、公职律师等为学生授课,必要时还会采取“双师同堂”或“多师同堂”的课程设计,让学生从中接收到第一手的实践素材和多元观点,促使他们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税法问题的讨论。模拟法庭实训类课程也备受学生欢迎,通过选取适当的税务行政诉讼案例,对学生进行角色分工,税务干部、公职律师前来进行现场实训、指导和点评并在模拟法庭教室进行“情景展示”,让学生更好、更快地理解税收法律的真实运用。

目前,税校合作调研的模式富有创新性,开放式教学的成果也超出预期,形成了有效的“产、学、研、用”合作机制。但目前税校合作也存在合作范围略为狭窄、与产业融合程度不足、资政建议的发声力度不够等问题。例如,出于企业涉税信息保护的考量,实习生能做的工作内容是比较有限的,也缺乏系统的培训体系。人才培养需要“专精深造”,也需要博采众长,未来可考虑加深实习方面的税校合作,进一步健全实习生培养体系。例如结合实习学生的专业特点,将其分配到合适的部门并进行一定的岗前培训或轮岗,以充分发挥税校双方“1+1>2”的合作优势。同时,应进一步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将理论研究成果引入实务部门进行实践检验。加强理论与实践融合,提升税收工作水平。

未来,期待税务部门深度参与税法课程的联合开发,希望政府、企业、金融机构等都能对税法实践教学提供更多的鼓励支持,推动税校合作从税校进一步延伸至“税企校”。

(作者系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