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话荐书】从哲学脉络、理论体系和底层逻辑,梳理数字经济发展内涵,探索构建中国式数字经济理论体系。
在数字经济的发展中,数字化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变革相互促进、相互影响。当前,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已步入“快车道”,数字经济总规模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逐年上升。《数字经济:内涵与路径》一书由重庆市原市长黄奇帆、清华大学教授朱岩和平安银行原行长邵平三位作者共同完成。有别于数字经济的科普类书籍,该书从政、研、产界视角,梳理数字经济发展的哲学脉络、理论体系和底层逻辑,探索构建中国式数字经济理论体系。不仅有丰富的案例分析,还针对数字经济发展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以及解决路径进行了前瞻性探讨,为我们呈现了一幅数字经济发展的全景图。
从哲学脉络看,在工业经济时代,还原论的哲学思想被广泛应用,强调将复杂的事物分解为更简单的部分来理解;在数字经济时代,系统论的思维越来越重要,强调整体性和相互关联性。从经济理论看,在数字化生产关系中,数据成为新的生产要素,信息成为新的经济资源,网络成为新的经济空间。从底层逻辑看,数字经济的核心逻辑是计算思维与数据素养。计算思维是指运用计算机科学的基础概念解决问题、寻找方案的一系列思维活动,涵盖了计算机科学的各个方面,包括算法、程序设计、数据结构等。数据素养则是指对数据的收集、处理、分析和解释的能力。通过对数据的深度分析和理解,我们可以发现隐藏在数据背后的规律和趋势,为决策提供有力的支持。借助本书作者的视角,我深刻感受到数字经济正在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
数字经济在改变传统经济模式的同时,也对现行税制带来了挑战。数字经济时代,纳税主体分散化、难追踪、不易监管,难以准确清晰界定每一笔交易的生产方、供应商及消费者,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界限逐渐消失,传统意义下的消费者身份因其更多地参与到产品开发与设计中而变为“产销者”,使得传统经济模式下以具体纳税人为征管对象的征管方式难以适用。此外,数字产品及服务计税依据的判定成为难题。数字产品及数字化服务属于无形资产,其价值构成理应由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决定,但复杂的智力劳动成果的利润和成本在实践中难以确定,这使得数字产品的定价更加复杂,计税依据难以准确判定。
数字经济时代的税收制度转型,会重新塑造税收秩序和利益主体分配格局。当务之急应加快对现行税制的改革优化,以提高其与数字经济的适配性。未来税制改革的目标,应构建以自然人为纳税主体,以互联网平台为依托,形成广覆盖、宽税基、高效率的数字经济新税制体系。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