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地区)经济交往的深入,及时和准确地掌握相关企业的涉税信息,可有效避免税源流失和税基侵蚀。在各国陆续承诺实施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后,一个实际问题摆在各国税务部门面前:如何在多边背景下高效地交换海量信息。
我国目前开展的税收情报交换主要有三种形式:专项情报交换、自发情报交换和自动情报交换。其中前两种是针对个别纳税人以双边形式开展的,交换信息的途径以信函为主。以专项情报交换为例,请求国通过信函将专项情报交换请求发送给被请求国,被请求国收到信函并完成调查后,将信息函回复给请求国。从发出请求到接收回复,时常耗费数月甚至一年以上时间。自动情报交换指各国事先约定好需要交换的信息内容,自行收集信息,并以批量方式将这些信息提供给相关交换伙伴。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诞生之前,自动情报交换同样通过信函完成:信息提供国将收集的信息加密并刻录成光盘,寄送给接收国。传统自动情报交换没有强制实施要求,内容主要是一些对外支付的数据。
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是针对自动情报交换的,被称为新的自动情报交换标准。该标准的实施,可以有力地加强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地区)之间的涉税信息交换工作。但粗略地计算一下,假设共100个国家实施该标准,两两进行信息交换,每个国家要向99个国家提供信息,同时从99个国家收取信息。每完成一次交换,每个参与国都要执行198次信息传输,全球交换总次数可达9000次以上。如果依赖人力,可想而知效率将极为低下。
解决这一问题必须要借助信息技术的力量。税收征管论坛(FTA)牵头成立了“统一传输系统小组”,任务是借助互联网交换中心的概念,设计一个信息系统,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实施国都通过该信息系统相互传输信息。中国作为小组成员之一,全程参与了统一传输系统的设计工作。从提出设想,到系统上线,仅预留了短短一年多的时间。这一年多里,许多节假日我都是在办公室度过。还记得有一年的中秋节,同事特意从家乡带来了月饼,在明月之下,我们一同分享月饼,交流各自的工作进度,期盼与各国信息交换的盛况。
有了统一传输系统这个国际交换中心,国内工作同样要跟上。一方面,在国际端,要与统一传输系统连接,以便从其他国家收取信息以及向其他国家提供信息;另一方面,在国内端,需要从广大境内金融机构收集信息。
与已形成标准化解决方案、传输方式单一的国际端相比,国内工作难度更大:国内端要同时从银行、证券、保险、私募基金等多种类型的金融机构接收数据。金融机构在客户规模、专业水平、信息化能力上差异很大,也导致税务部门面临的工作极为复杂。例如,银行拥有海量账户,他们自行开发信息系统,只能通过标准化接口方式进行批量报送,所以要为他们制定一套标准化的接口规范;私募基金类机构的非居民客户较少,甚至没有非居民客户,需要更为简便的报送方式,明确的业务流程和易用的前台系统。
“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有力地推动了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工作的进程。为解决上述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开展了一系列开拓性工作,如打破税收属地管理的惯例,由总局直接接收所有金融机构报送的标准化信息,避免层层报送导致的效率低下。其中,与金融监管部门联合开展工作,充分利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和银行间已有的传输通道,由人民银行收集银行报送的标准化信息后再转交总局,除银行以外的金融机构直接向总局报送数据。针对规模较大、信息技术能力较好的大型金融机构,以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国际交换接口规范为基础,同时考虑国内监管需求,增加必要的报送字段,分银行机构和非银行机构,制定两套国内信息报送的接口规范。针对小型金融机构,设计开发互联网报送网站,为没有非居民客户的金融机构设计“一键式零申报”功能,为数据量较少的金融机构设计报送小工具,免去其学习复杂信息技术的需要。
2017年底,用于标准化信息交换的多边税务数据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至今已开展了6次信息交换,处理了上亿条账户信息。
今年是“一带一路”倡议提出10周年,回想起这些年所从事的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工作,我不禁感慨,加强国际税收合作,始终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各方的共同愿景,国际税收情报交换为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地区)税收征管能力提升打下了坚实基础,也为国际税收合作发展提供了稳固支撑。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