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跨越万里的税收“辅导”

2023年09月25日 版次:06        作者:王亚红

近日,福布斯中国推出“中国企业跨国经营50强”,浙江省桐乡企业华友钴业、巨石集团凭借在全球市场的出色表现荣登榜单。看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感到非常欣慰。

今年是“一带一路”倡议提出10周年,也是巨石集团成立30周年。巨石集团用30年的时间,从总资产不足20万元的玻纤小厂,逐步发展成为全球玻纤行业领导者,近10年来更是成为“走出去”企业中的佼佼者。

我在国家税务总局桐乡市税务局从事国际税收工作多年,见证了巨石集团的成长,也深知他们在“走出去”过程中一路披荆斩棘、过关斩将的艰辛和不易。

“亚红姐,你说我们这次股权转让应该在哪里缴税?缴哪些税?”3年前,当巨石集团的财务人员出现在我面前,将一个个问题抛过来的时候,我感受到了他们的不安和焦虑。

巨石集团是中国玻纤工业的领军企业,也是全球最大的玻璃纤维制造商。2010年,巨石集团开始筹建其在埃及的投资项目,总额8.57亿美元,是当时中国在埃及投资金额最大、技术装备最先进的工业项目。从埃及项目启动以来,我们局多次组队上门辅导集团财务人员学习中埃税收协定、税收抵免、国际反避税等税收政策法规,并积极为企业遇到的税收抵免、商标费退税等实际问题提供政策支持。

但是,这次巨石集团为了整合海外资产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公开挂牌出让其持有的埃及公司24.99%股权,确认投资收益超过人民币7亿元!这么大的跨境涉税事项我还是第一次遇到,心里也没有底。我马上查看了企业的合同信息,上网查阅了上市企业公告、受让方的相关信息及投资埃及的国别指南。由于巨石集团转让的股权不到25%,因此我认为按中埃税收协定,这项所得应在埃及享受协定待遇,在居民国中国缴税。我就相关政策对巨石集团的财务人员进行了讲解,看到他们安心出门,我的心也稍稍安定下来。

然而,不久后,巨石集团的财务人员又给我打来电话,原来集团委托其外部顾问咨询埃及基层主管税务部门,外部顾问及埃及基层主管税务部门一致认为,按埃及国内法,该交易所得应在埃及缴纳预提所得税。同时外部顾问分析,中国目前执行协定时广泛参考的中新协定解释中,有“无论本次转让股份多少,只要转让前曾参与至少25%资本则都有征税权”的规定,埃及同样处理也是情理之中。于是巨石集团产生了“在埃及缴纳预提所得税后再回国抵免”的想法。

挂了电话,我马上打开中埃税收协定、联合国协定范本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协定范本仔细查阅起来。在此基础上,我还查了协定执行指南、协定案例、抵免政策等手头有关协定的所有书籍。查完资料,担心自己理解得不够透彻,我又多次向国际税收专家讨教。经过几个白天和晚上的研究,我得出结论:如果不向埃及税务局申请享受协定,直接在埃及缴纳税款,按照国内税法对于境外所得抵免的规定——税收协定规定不应缴纳的境外所得税税款不属于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巨石集团可能面临境外已缴纳的税款在中国不得抵免的情况,从而面临重复缴税的风险。在得出这一结论后,我迅速着手准备向上级汇报的书面材料,时至今日,我依旧记得当年的终稿完成时已是凌晨3点45分。

不出所料,材料递交上去后,巨石集团的跨境股权转让涉税事项就引起了上级国际税收部门的高度重视,相关工作负责人就此事专程前往国家税务总局作专题汇报。“这样行吗?还有没有未尽之意?”“我把问题整理了一下,应该表述得更清楚了。”——这是省局专家在前往北京的动车上与我确认巨石集团转让埃及股份的相关细节的话。经汇报,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认为,企业首先要做的是按流程向埃及税务局申请享受中国与埃及的税收协定,后续如果埃及税务主管当局书面明确答复不予受理或不得享受,总局可以就此可能造成的双重征税问题与埃方开展相互协商程序,帮助企业消除重复缴税的风险。在总局的支持和省局的说明建议下,巨石集团最终决定,遵循先申请税收协定待遇再相互协商的步骤解决问题。

此后,巨石集团委托巨石埃及公司将中国税务部门为其开具的2020年度《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和相关申请资料递交到埃及税务部门,申请享受协定待遇。同时,就其出让埃及公司股权事宜向埃及税务局的中央国际协议管理处提交了书面咨询,并表达了中国税务部门对协定条款的适用意见。埃及税务局中央国际协议管理处高度重视,专题研究讨论,于2020年10月就巨石集团股权转让事宜形成了一份书面意见,答复巨石埃及公司。该意见明确,巨石集团出售埃及公司24.99%股权取得的所得在其居民国中国缴税。这个权威的答复意味着我国税务部门的观点获得了埃及税务部门的认可。巨石集团此次面临的纳税义务不确定性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

事后,巨石集团副总裁兼财务总监丁成车曾感慨:“一路走到今天,我们并不是在单打独斗,税务部门出了不少力。有了祖国税务部门的支持,我们越来越敢维权、会维权。‘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在我们企业所在地桐乡发起,是我们的荣幸,我们企业在海外的投资也越来越有信心。”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中国对外开放的国门越开越大。税务部门作为重要的经济部门,立足共建“一带一路”,提高税收征管合作水平,着力消除跨境贸易和投资障碍、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我作为一名从事国际税收工作的税务干部,也很庆幸可以为服务“走出去”企业尽自己的绵薄之力。

“我们公司从走出去开始,每次遇到跨境税收政策不清楚的地方,立马就会想到亚红姐,她是我们在税务部门的贴心人。”这是很多企业对我的评价,也是对浙江税务系统国际税收团队的评价。2018年以来,我们的国际税收团队每年为企业开展政策交流会不下3次、实地走访企业不下30户次。针对企业境外税收政策不熟悉、投资环境不确定、信息来源匮乏等困难,我们一户一户摸清摸透企业“走出去”情况,建立“一带一路”企业档案,为企业提供“点单式”服务。

未来,我们将持续做好“走出去”企业专业化服务,对企业的涉税诉求和疑难问题实行“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闭环管理,切实帮助企业解决难题。同时,将进一步拓宽渠道,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的沟通联系,更好地为“走出去”企业服务,助力企业行稳致远。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桐乡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