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以2018年—2022年5年间税收大数据为基础,对东北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进行分析,建议从适时出台税收优惠政策、发挥中心城市增长极作用、大力培育新经济、加快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等方面入手,加快推进东北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
持续推进高质量发展
高技术行业发展迅速。2019年—2022年,东北地区高技术制造业、高技术服务业销售收入年均分别增长9%、14.8%,分别高于东北地区所有行业平均水平5.1个百分点和10.9个百分点。同东部地区的对口合作不断深化。东北三省同对口省份江苏、浙江、广东的贸易占比由2018年的2.4%提高到2022年的3%。中心城市拉动作用较强。2018年—2022年,哈尔滨、长春、沈阳、大连作为东北地区的中心城市,销售收入年均分别增长7.4%、1.2%、5.9%和4.7%,除长春外,均高于东北地区销售收入整体增速,是东北地区经济增长的主要拉动力。
同全国平均水平相比,东北地区创新力度仍有较大差距。研发投入强度不足,2021年,东北地区企业研发投入强度为1.76%,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68个百分点。人才流失较为明显,2022年,东北地区原籍人口在东北申报个税人数占比65%,较2018年减少2.1个百分点,人才流失较为明显,制约企业创新发展。特别是流向北京、上海和广东等地的东北原籍人口月平均工资约为同期东北地区本地平均工资的两倍,反映流出人员素质相对较高。
发展活力仍有继续激发的空间。外资经济发展趋缓,2018年—2022年,东北地区外资经济销售收入年均下降0.3%,低于全国平均水平6.6个百分点,占全部企业比重由2018年的14.2%下降至2022年的12.1%。新办涉税主体增长缓慢,2018年—2022年,东北地区新办涉税年均增长11.6%,低于全国平均水平4.1个百分点。但2022年,东北地区新办涉税主体同比下降3%,全国平均水平下降5.7%。5年间,经营主体在东北创业意愿相对不强,2022年略有改善。
“老字号”优势有所弱化。以装备制造业为代表的“老字号”是东北地区传统优势之一,2018年—2022年,东北地区装备制造业销售收入年均增长3.1%,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2个百分点,销售收入占全国比重由2018年的4.8%下降至2022年的3.7%,特别是辽宁作为我国重要的装备制造基地,销售收入占比由2018年的2.4%下降至2022年的2%。
加快新一轮东北振兴的几点建议
目前,东北地区经济发展同东部、中部、西部相比较为缓慢,缺乏吸引投资的支持条件,面临新设立企业数量少与存量优质企业往外跑的双重困境。自2001年起实施的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目前已延续至2030年,为西部地区的繁荣发展作出了极大贡献。建议比照这一优惠政策,出台适用于东北地区的相关政策。
东北地区有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4座副省级城市,建议对四大中心城市的定位、发展进行统一规划。建议四大中心城市出台切实可行的人才政策,以丰厚的薪酬待遇、低门槛的住房保障、优质的医疗教育资源、良好的发展前景等吸引人才,催生四大中心城市的内生动力。
加快制度创新、科技创新,优化创业创新环境,聚焦国家所需、东北所能,将基础优势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切入点,依托本地教育、科研资源,吸引国际、国内创新资源。利用区域对日、韩、俄地理优势,利用新业态、新商业模式挖掘进出口潜力,促进对外贸易快速发展。
以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对口合作为依托,推进东北振兴与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的对接合作。推进共建产业园,探索利益分享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探索以市场化方式设立区域产业协同发展投资基金。加强对国内产业转移的事前指导和引导管理,鼓励以更优营商环境、更实优惠政策承接国内产业转移。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