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欧自由流动委员会发布报告称,北欧自由流动区计划制定关于在居住地工作(包括居家办公)的统一法规,以实现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的目标。此项计划旨在通过简化税收协定以促进劳工自由流动,使得北欧地区能够成为世界上“一体化程度最高”的地区。该计划已获得了北欧各国领导人的一致认可。
确定改革的方向
据了解,北欧自由流动区包括丹麦、芬兰、冰岛、挪威、瑞典、法罗群岛和奥兰群岛。其中,挪威、瑞典、芬兰、丹麦和冰岛属于北欧护照联盟(该联盟于1954年建立,成员国相互不对其居民跨境旅行设限)。
与欧盟自由移民规则相比,北欧地区自由流动协议条款在国际上的知名度较低,不过其历史可以追溯至20世纪50年代。根据北欧护照联盟的规定,北欧公民无须旅行证件或居留许可证即可在联盟区域内自由流动,并且能享有比欧盟境内公民更多的权利。非联盟公民只能部分受益,因为他们不能自动获得在另一个北欧国家工作的资格。
自由流动委员会是北欧各国政府联合设立的独立机构,旨在确定阻碍劳工自由流动的因素,并就如何消除障碍提出改进建议。报告特别指出了以下几个问题:居住地工作规则亟待制定;雇主在多个国家负有登记义务;在居住地外的北欧国家工作时的工资以及养老金的纳税问题。
委员会秘书长卡伦·埃勒曼表示:“我希望委员会能够得到北欧各国政府的支持,并持续推动后续居住地工作政策法规的建立。”
税收改革势在必行
在接受《本地报》采访时,自由流动委员会主席西弗·弗里泽莱夫斯多蒂尔表示,委员会目前已确定了100余个阻碍劳工自由流动的因素,并考虑优先清除其中最重要的30个因素,而税收制度便是其中之一。西弗认为,新冠疫情暴露了现行税收体系的缺陷。在疫情期间,很大一部分跨境工人不得不在居住地工作,导致他们必须面对两个国家不同的税收体系、不同的税率以及税收管理上的不便。
卡伦指出,虽然目前北欧国家已有多项对于跨境和远程办公进行管理的协议,但这些协议都是基于各国保护其税基的需要而设立。他表示,越来越多的公司支持员工在居住地办公,但是现行的北欧税收协定却跟不上这种趋势,只有制定共同的规定才能更好地应对出现的税收风险问题。
针对报告提出的几项主要问题,自由流动委员会提议,为在居住国工作(包括在家工作)的“固定营业场所”设定与就业国相同的法规适用条件;在就业国对工资进行征税,并考虑将在居住国居家工作与在雇主所在国工作视为等同;居民预缴所得税款应在就业国进行申报,由居住国的税收部门征收,以避免对同一份工资双重征税;其他北欧国家的养老金缴款应相互承认可扣除,并仅根据建立养老金计划国家的立法进行纳税申报。
在税收体系改革的助推下,一体化劳动力市场有望释放巨大红利。报告估计,在丹麦和瑞典之间的厄勒海峡地区,完全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每年可以产生29亿丹麦克朗(1美元约合7.0652丹麦克朗)的综合性社会经济收益。
西弗表示:“如果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目标得以实现,北欧自由流动区可以从中获益良多,比如可以解决一国的技术人才紧缺问题和另一国的失业问题等。总而言之,一个正常运作的劳动力市场是北欧各国经济发展的强力催化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