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获取高质量的涉税信息,建立更加有效的增值税管理系统,西班牙税务局于2014年开始研发电子发票管理系统——涉税信息即时供应系统。2016年,西班牙出台新法规,通过推广和完善发票电子化促进增值税管理现代化。2017年7月,西班牙税务局正式推出涉税信息即时供应系统,要求销售额超过一定标准的增值税纳税人以及按月申报的增值税纳税人必须使用该系统报送发票数据,其他纳税人可以自愿使用。自2018年起,纳税人必须在发票开具后4个工作日内将发票详细信息发送给税务部门,以便在增值税系统认证发票信息。
涉税信息即时供应系统是一个发票簿记系统以及发票信息准实时报告系统,西班牙税务局要求纳税人须以电子化方式将已开具和收到的发票明细信息记录在这一系统中。西班牙不强制要求纳税人使用电子发票,也不要求将发票本身发送给税务部门,而是要求纳税人必须在交易完成不久后发送“特定数据”到涉税信息即时供应系统,这些数据可以从发票中自动提取,包括发票号码和序列号、开票日期、交易日期、应纳税额、税率、发票类型、交易描述、结算周期和特殊安排等。收到纳税人发送的发票信息后,涉税信息即时供应系统会自动从格式规则和税收业务规则两个方面进行验证,相关验证规则公布在涉税信息即时供应系统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