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中国税收实践

2023年10月18日 版次:05        作者:邓力平 陈丽

十年来,我国税务部门以更加宽阔的国际视野主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为促进我国企业“走出去”、维护国家税收利益、深化国际税收合作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今年是中国提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十周年。10月17日至18日,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在北京举行,“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携手实现共同发展繁荣”这一主题,生动归纳了十年来共建“一带一路”取得的伟大成就。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既是我国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实践,也是我国促进国际合作发展的关键内容;既是十年来我国共建“一带一路”的经验总结,也是新时代新征程我国持续推动共建“一带一路”的使命任务。在这一过程中,我国税务部门以更加宽阔的国际视野主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为促进我国企业“走出去”、维护国家税收利益、深化国际税收合作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在税收服务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十年历程中,中国税务实践给我们提供了几条有益的经验。

努力在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提升站位。新时代以来,我国税务工作始终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从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的高度,服务“一带一路”建设。2013年,在习近平主席提出“一带一路”倡议后,国家税务总局就在同年的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提出要“进一步完善国际税收管理体系”,并在随后几年的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中均强调要积极研究、认真落实、更大力度地探索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税收措施。在具体实践中,国家税务总局发起建立并发展了“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习近平主席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提及这一机制,凸显了税收高质量服务共建“一带一路”的积极作为。具体来讲,我国税收工作始终坚持高站位,始终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一是税务部门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将党的领导落实到国际税收工作各环节。不论是国际税收规则谈判,还是国际税收合作,税务部门坚持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促使我国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交叠中,始终保持应对突发事件和险重任务的战略定力,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行稳致远、对外开放安全有序注入了坚强力量。二是税务部门始终坚持系统观念,跳出税收看待国际税收问题,从国际政治经济发展大势中把握税收作用与定位。我国税务部门始终坚持促进世界各国互利共赢,反对霸凌主义、单边主义,不断增强我国在税收领域的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为广大发展中国家争取更大国际空间,展现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的担当作为。

积极在国际税收关系协调中服务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国际税收工作实践中,我国税务部门始终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旗帜,依托“一带一路”建设平台,努力推动双边、多边国际税收合作,推动全球税收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和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贡献税务力量。一是在优化服务方面,自2013年以来,我国税务部门开始探索分国别税收信息收集工作并建立国别税收信息研究工作机制,当前这一机制已基本覆盖共建“一带一路”主要国家(地区)及我国境外其他主要投资目的地。二是在谈签协定方面,2015年以来,我国税务部门着力加强涉税争议双边磋商,积极稳妥构建税收协定网络。截至目前,我国已经与包括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地区)在内的114个国家(地区)签署了税收协定,税收协定网络基本涵盖了我国对外投资主要目的地。三是在税收服务方面,我国税务部门将“用户全覆盖、办税无国界”作为目标,努力打造新电子税务局国际化办税场景,为优化和拓展国际税收服务提供大力支持。

持续在服务全球税收治理及国际税收规则重塑中贡献力量。十年来,我国税收服务共建“一带一路”的过程,既是我国持续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一步,也是我国积极参与并引领国际税收规则重塑、完善全球税收治理的重要内容。多年来,我国税务部门不断着力于优化国际税收营商环境、完善国际税收治理、输送国际化税收人才,为全球税收发展贡献了重要力量。一是在优化国际税收营商环境方面,我国税务部门推动非居民企业多项税收事项由审批制转为备案制、实施境外投资者境内利润再投资递延纳税的优惠政策、持续扩大税收协定网络覆盖面、建立健全国别税收信息研究机制,通过不断创新的涉外税收服务和“放管服”举措,为减轻企业税收负担、防范跨境投资税收风险提供了有力支撑。二是在主动参与全球税收治理方面,我国税务部门积极参与二十国集团国际税改、成功举办“一带一路”税收合作会议、发起建立“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推动应对经济数字化税收挑战“双支柱”方案达成多边共识,通过积极主动融入国际税收新规则、持续拓展国际税收合作深度广度,展现我国在国际税收舞台上的大国风范。三是在培养国际化税收人才方面,我国税务部门积极推动成立“一带一路”税收征管能力促进联盟、成立“一带一路”税务学院、选拔国际税收领军人才、扩大外派税务人员队伍,为提高发展中国家和低收入国家税收征管能力、壮大我国国际税收人才队伍作出了重要贡献。这里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我国税务部门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中,发起建立并不断完善“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2019年4月,第一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在我国乌镇召开,“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建立,为税收助力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积累了重要实践经验。今年是“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周年,也是“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成立四周年。四年来,“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不断拓宽“朋友圈”,从举办四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到相继建立扬州、北京、澳门、阿斯塔纳、利雅得五所“一带一路”税务学院;从搭建“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英文网站,到出版《“一带一路”税收(英文)》期刊,税收助力“一带一路”建设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和交流平台持续升级,有力推动各国税务部门加深交流互鉴,为构建“一带一路”增长友好型税收环境贡献重要力量。

主动在服务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和高水平对外开放的统一中展现税收作为。党的二十大报告在“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中明确提出“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要求,并将“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作为其中重要任务。对应新征程的新要求,我国税收工作要找准定位,在服务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和高水平对外开放的统一中发挥税收作用。这里笔者对两者的统一简要提出六点思考。一是税收工作既要服务对内开放,又要服务对外开放。新征程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是对内开放与对外开放的统一,税收工作当然要站在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的高度,在国内税收和国际税收的联动中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贡献力量,进而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二是税收工作既要助力经济开放,又要推动制度开放。伴随着对外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我国在国际社会上的参与感越来越强,要以“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打造对外开放的新优势,以创新性的税收制度和稳定性的税收政策推动制度型开放,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和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物质基础和制度支撑。三是税收工作既要扩大开放规模,又要促进结构优化。当前全球化遭遇逆风,我国在共建“一带一路”和对外开放进程中还面临许多风险挑战,需要税收在其中发挥更大作用。税收制度及政策安排在助力稳住外贸基本盘的同时要聚焦贸易质量与结构优化,加快培育我国国际竞争新优势。四是税收工作既要着力经济发展,又要确保安全稳妥。在服务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和高水平对外开放的统一中,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既要为促进我国经济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也要坚决维护我国税收利益。五是税收工作既要积极参与治理,又要主动引领方向。共建“一带一路”不仅是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新举措,也为世界提供了全新的国际公共产品和合作平台。对此,我国税收工作要在十年来服务共建“一带一路”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持续探索创新性举措,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中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六是国际税收工作既要坚定开放决心,又要做好战略准备。我国始终坚定对外开放,税收工作就要相应“做好平常、预判极限”,从创新制度、优化服务、促进合作等方面着手,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和高水平对外开放构建牢固的税制基础和政策保障,也要思考如何维护国家安全和发展,为极端情况下国民经济正常运行提供支撑。

(邓力平系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陈丽系厦门国家会计学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