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参加革命,94岁高龄税务老人李新全:

用一生感悟信念的力量

2023年10月23日 版次:08        作者:口述:李新全 整理:魏慧丽

40余载职业生涯,经历了新中国税收事业从起步完善到改革发展的伟大进程;90多年人生历程,见证了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一步步走进岁月深处,我愈发感悟到初心、信念的无限力量。

1929年,我出生在山东金乡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1947年10月参加革命。新中国成立后,我从金乡县第三税务所的财税专管员到金乡县税务局副局长,一路与税相伴,直到1991年离休。

1947年10月参加革命后,我任金乡县寻楼区政府工商税收助理员。当时,工商税收征收是对敌经济斗争的重要手段,冀鲁豫边区政府制定了《冀鲁豫边区出入境货物税条例》《冀鲁豫边区交易税条例》《冀鲁豫边区罚没条例》,工商税收征收工作采取“奖入限出”和“奖出限入”政策。比如,商贩携带烟、酒、洋布等货物从敌占区进入解放区,我们会没收处理;对要从解放区运出的粮、棉等物资也同样没收。在征税方式上,根据当时的形势,解放区采取包税办法,一个月缴一次税,对敌占区一些集市的交易税也采取包税的办法。

我们那时的工作信念是,人在票在税款在。平日里,一个布包裹着全部税票税款,也裹着全部责任,白天我们把它系在腰里,晚上枕在头下。紧急时,大家系好布包,随时准备提枪与敌人战斗。1948年初,国民党军队近百人进攻寻楼解放区,我与其他60多名同志参加战斗,最终击退了敌人,8名同志在战斗中光荣牺牲。

1948年8月金城(现金乡县城)解放,政府成立了工商税务所,我被分配到晁庄所。当时,我们辖区有土纸、锡箔、鞭炮、酒厂、大油坊等100多户纳税单位,工作重点是查验后征收税款并加盖征收验讫章,随货同行,税不重征。

作为一名征收管理员,不但要熟悉税法,还要熟悉不同单位的经营方式、财务会计处理方式。当时,各单位的经营方式各异,会计处理方式也不同,面对这些情况,我一开始也犯难,于是加强学习,不懂就问,最终扎实掌握了业务知识,能够解决各类涉税业务问题。

1959年,在开展“三无”(无欠税、无漏税、无偷税)和“促五好”(执行政策好、促进生产好、征纳关系好等)活动中,我采取纳税鉴定、税前辅导、税后检查的办法,根据纳税单位平时的纳税情况,进行税务鉴定。工作中,我坚持依法办事、依率计征,待人和蔼,诚信办事,获得了纳税企业的信任。如县粮食局是纳税大户,每月我去辅导税收业务,将应纳税款计算后交给会计,会计当场就开支票缴税。通过不懈努力,经税务局验收,在我的工作范围内实现了“三无”。1960年7月,我代表济宁地区参加山东省税务系统赴京参观团,到北京参加全国技术革新展览大会,受到财政部税务总局领导接见。

如今,我已离休30多年,抚今思昔,感慨万千。在党的培养关怀下,我不断进步。40年税收工作历程,我亲历了祖国经济建设由弱到强、由强到盛、发展壮大的伟大进程,见证了国家财税体制不断完善的过程,感到无比自豪。在感叹伟大祖国日益强盛、税收事业稳步发展的同时,我也心怀憧憬,愿税收事业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中发挥更大作用,愿伟大祖国更加繁荣昌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