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后思考
这是一起典型的通过账外分解收入的偷逃税案件,相较于常规性偷税案件,有很大不同,查办需要突破惯性思维。
本案涉案企业属于平行贸易进口车行业企业,涉及逃避缴纳的税种主要为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由于在售车企业逃避缴纳消费税的过程中,购车方、汽车销售中间商也有利可图,三者容易形成“利益共同体”。本案中,涉案企业在大连,购车方分别在四川、内蒙古,汽车销售中间商在天津,涉案当事方跨省市,案件查办、取证难度远高于常规性偷税案件。本案的成功查办,得益于突破思维定式,精准找到突破口,取得确凿证据。
巧用逆向思维,创新检查思路。查办偷税案件,一般是先查询企业对公账户流水信息,查找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等敏感个人账户信息,再查询后者账户流水信息,查找是否存在购买方另外付款的流水信息,以此判断该账户是否为账外收款账户。本案中,检查人员起初就采用这个方法。但如果企业未将账外收款账户设定在其法定代表人、股东等关键人员名下,这种检查方式就会陷入困局。在本案查办中,检查人员就遇到这种情况,查询40多个账户后没有找到线索。此时,检查人员转换思路,逆向查询实际付款方账户资金流水,进而发现账外收款账户,使案件查办取得关键突破。
部门联动协作,由外及内取证。偷税案件定性,证据是关键。检查人员充分发挥税警协作与税务稽查内部协作机制的优势,在取证环节凝聚合力。首先,通过公安机关调取涉案车辆车主、上牌地等相关信息,并在外省市税务部门的协助下通过协查取证确定车主真实付款金额,查明资金流向,从而“挖”出车辆销售中间商。其次,通过对车辆销售中间商调查取证“牵”出关键人员——账外账户收款人,锁定核心证据。通过先后从购车客户、汽车销售中间商、账外收款人处层层递进获得案件外部关键证据,构建起完整的证据链条,使涉案企业无可辩驳,主动承认违法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