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修改《电子账簿法》 推进发票电子化

2023年10月25日 版次:06        作者:张小平

今年10月1日,日本正式实施新的发票制度。日本政府视电子发票为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有力工具,于2022年对《电子账簿法》进行大幅度修改,强制要求有电子交易行为的企业及规模以上企业使用电子发票和电子记账,同时在税务检查中确立电子查账为主的方式。

一体推进电子发票与电子账簿

用票企业登记准入制度。日本在税务登记环节设立了严格的审核制度,不支持异地办理税务登记,且必要时税务人员会对登记企业进行实地查核。日本新的发票抵扣制度由单纯的账簿抵扣转变为“账簿+发票抵扣”,开票方与受票方都须取得“合格发票开具商”资格,为此,国税厅设立专门网站公布“合格发票开具商”信息,方便公众查询和接受广泛监督。纳税人想取得开票及凭票抵扣资格,须向所在辖区税务署署长另行提交“合格发票开具商”的注册申请,提交年度销售额等相关资料。日本消费税法规定,年销售额低于1000万日元(约合50万元人民币)的纳税人享受消费税免税待遇。免税纳税人如果申请成为“合格发票开具商”,须放弃免税优惠,同时购置财务管理软件和相应计算机设备。另外,日本修改了《电子账簿法》,鼓励开票企业与受票企业开具电子发票。

确立电子发票为主、纸质发票为辅的会计账簿原则。日本废除电子账簿必须经过税务署署长事先批准的规定,且大幅降低对电子记账和扫描保存的审核要求。在电子发票方面,规定只要是合同订立、货款收付等环节涉及电子交易,发票开具、存储、备查也须采用电子方式。同时明确,年销售额在5000万日元以上的企业须采用电子发票和电子账簿。

设立专门补助鼓励中小企业使用电子发票。针对中小企业设立多项专门补助,补助金的发放由日本中小企业厅主管,企业为实现电子发票开具和管理,推进财会管理数字化而购买的相关软件和开票设备可享受补助。软件与开票设备总计在50万日元以下的补助率为3/4,50万日元至350万日元的补助率为2/3,企业采用云空间进行发票管理和财务记账的,最多可补贴2年的云空间使用费。

数据格式采用欧盟标准

日本2022年9月推出电子发票的国家标准“JP PINT”,JP PINT采用欧盟、新加坡等30多个国家通用格式,在此基础上,根据日本商业习惯增加了月度结算等多项特色功能。2022年10月,日本“弥生”“TKC”等知名财会软件企业牵头组织全国200多家企业,成立“电子发票推进协议会”,按JP PINT标准统一不同软件的电子发票数据格式,实现不同财会软件之间的发票数据交互。此外,日本电子发票可以与全球30多个国家进行发票数据交互。

设置专门的奖惩措施

为使用电子发票的个体经营者增加所得税优惠。日本将所得税纳税人分为“蓝色申报”“白色申报”两类,蓝色申报适用于账簿管理规范且获得税务机关认定的优等纳税人,纳税人能够享受一定的所得扣除优惠。白色申报适用于普通纳税人。为鼓励个体经营者使用电子发票,日本修改《所得税法》,为使用电子发票的个体经营者另行增加10万日元的所得扣除额,即使用电子发票的蓝色申报纳税人的所得扣除额增加至65万日元。

拥有“优良电子账簿”的纳税人享受更宽容的待遇。对电子账簿进行规范管理,且符合税务机关认定的“优良电子账簿”标准的纳税人,即使发生非主观故意的少报、漏报行为,其所需缴纳的罚款可在法定额度基础上减少5%。

对篡改伪造电子账簿及虚开电子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加重处罚。日本法律规定,对不规范电子存储所造成的漏报少报行为,在应缴罚款的基础上加收10%的附加罚款。针对不申报行为的应缴罚款为少缴税款的40%,但采用电子发票的同类行为应缴罚款则调高为50%。

改革实施的管理基础

日本的消费税在没有严格发票抵扣制度保驾护航的情况下发展起来,部分得益于日本的信息管控措施和税务检查稽查手段。

在信息管控方面,日本在建立以个人所得税、法人税为主体的税制过程中,逐步积累形成覆盖所有劳动人口及其家庭、企业、个体经营业者的资产、收入情况的数据库。从信息控税的角度来看,这张“税网”的广度与密度,足以支撑消费税的征管需要,同时,完备的信息管控使得日本民众的纳税意识与申报能力不断提升。

在税务检查方面,日本消费税采用账簿课税方式,为复核记账内容真实性,税务机关有权对纳税人的上下游交易方或银行等业务关联方进行税务检查。同时,企业之间对商业信誉的重视,在无形中起到了间接强制纳税人如实记账的作用。

在税务稽查方面,日本国税厅及各地国税局两级机构设有调查查察部,统一行使税务检查与涉税刑事案件侦查两项职能。涉税刑事案件由刑事查察官依据法律赋予的权限进行调查,调查权限除了一般的税务检查人员所拥有的询问、检查账簿、清点库存、实地检查等之外,经向法官申请并签发许可令后,还可以对被查对象的住所、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强制搜查,扣押查封证物。如被查对象拒绝开门,刑事调查官凭法官签发的“破坏令”,可以毁坏门锁强制取证。涉税刑事案件在调查结束之后,可由税务机关直接移送至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驻上海特派员办事处)